文档介绍: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2年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学院(校区)、工程研究院、各处室、所属各单位:为做好江西省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江西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创新规划和科技创新“六个一”工程确定任务和目标,江西省科技厅编制了《2012年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2012年度各类计划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由省科技计划项目服务中心统一受理。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必须使用《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可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址查阅),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完成网上申报。2、各项目申请者申报项目前须到科技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3、书面报送。完成网上申报后,项目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限额的要求,并将项目汇总表(盖章)和纸质《项目申报书》,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2份),其中对外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4份),统一报送。二、计划类别1、科技支撑计划:(1)工业领域(含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的火炬计划);(2)农业领域;(3)社会发展领域;2、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1)星火计划;(2)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3、对外科技合作计划;4、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1)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2)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3)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5、基础计划:(1)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2)软科学计划。三、申报要求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受理信息系统已对限制性要求进行预设,涉及项目申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推荐单位主要要求如下:1、在研项目总数达到4项者不能申报(包括主持人和参与者),其中,应用开发研究类项目(即: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条件平台与人才[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计划除外]、软科学计划),不超过2项;基础研究类项目(即:自然(青年)科学基金计划)不超过2项。2、申报人不得将同一(或实施内容基本相同的)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重复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本年度科技项目的申报资格。3、申报人须具备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自然科学基金、人才计划等按自行要求执行,详见《指南》)。4、研究类计划主要是由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牵头申报,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主要是由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凡在江西省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内资控股企业以及中央在赣单位等,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与省外高校和国家级大院大所联合申报。5、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和推荐。各申报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应按照《指南》(详见附件)的要求严格控制申报数量,严格审查项目申报书,确保申报质量。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进行项目汇总后推荐上报。6、各类计划的个性要求按《指南》执行。四、报送要求1、各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到相应的推荐单位,由主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汇总并注明申报单位属地后进行推荐。2、推荐单位类别请选择:省直有关单位。3、推荐单位名称请选择:省教育厅4、各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审查和筛选,并填写《项目简介表》及《项目申请书》中的主管部门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统一报送,并同时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未通过系统软件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