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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学籍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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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学籍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sssmppp 2019/10/11 文件大小:7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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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试行)为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入学与注册第一条按国家招生规定,经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持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者,提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三条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身体检查,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宜在校学****者、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者,由本人向学校招生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招生的校领导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第四条保留入学资格者应于下一学年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批准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跟随下一学年新生入学。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须由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五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工部门办理注册手续。每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应实行完费注册,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学生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六条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学生,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且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不到校注册者,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二章学制、学****年限与学分第七条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学制为三年,并逐步推行学分制管理机制。学生在校最长学****年限不得超过学制规定年限两年,休学、保留学籍时间均记入在校学****年限。第八条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其学业完成情况的基本依据。学分分为课内学分(课堂教学每16学时为1学分)和课外学分,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为一个学分,课外学分的计算方法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分为必修(含专业必修和公共必修)、选修(含专业选修和任意选修)两大类,各类课程和各教学环节均规定了一定的学分,学生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每学期修读一定学分的课程。必修课是保证实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基本课程,学生必须修读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是为巩固和深化学生的专业知识而设置的课程,学生在修读全部必修课的同时,还必须按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分选修部分专业选修课程。任意选修课是为拓宽学生知识面而设置的课程,学生可按教学计划的要求,根据自己的志趣、能力和学科发展需要,在较大范围内(本专业的选修课、其他专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全校公共选修课)选修部分课程,其中跨系、跨专业的课程文科学生至少选修2学分自然科学类课程和2学分艺术类课程,理工科学生至少选修2学分社会科学类课程和2学分艺术类课程。第三章学****纪律与考勤第十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的一切活动。上课、实****生产劳动、军训等都应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急病或紧急事故应及时补假),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超过请假期限者,按旷课论处。对于旷课的学生,学校视其情况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第十一条节假日期间,学生离校外出必须报所在院(系)备案。在非节假日擅自离校者,旷课一天时数按实际授课时数且不低于六节课计算;实****生产劳动、军训等环节无故不参加者均按每天旷课六学时计。第十二条学生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请假一周(含双休日)内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批准,请假一周(含双休日)以上,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批。学生一次请假不能超过两周,一学期累计请假不得超过三周。第十三条学生请假期满或提前返校,应办理销假手续。需延长假期的应办理续假手续。第十四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课堂学****者应由本人(或委托其他人)向任课教师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获得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否则作旷课处理。第四章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十五条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学****和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考核成绩及学分记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并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