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中规定钢材由建设单位指定厂家,施工单位负责采购,厂家负责运输到工地,并委托了监理单位实行施工阶段的监理。当第一批钢筋运到工地时,施工单位认为是由建设单位指定用的钢筋,在检查了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后即可以用于工程,反正如有质量问题均由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进行材质检验。此时,建设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代表正好到场,认为监理工程师多此一举,但监理工程师坚持必须进行材质检验,可施工单位不愿进行检验,于是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进行了抽检,检验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逐要求对该批钢筋进行处理建设单位现场项目管理代表认为监理工程师故意刁难,要求监理单位赔偿材料的损失,并支付试验费用。。对到场的材料施工单位有职责必须进行抽样检验。。施工单位对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必须确保其质量。。有责任,监理对进场原材料必须进行检查,不合格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单位只是指定厂家,采购是由施工单位负责的。。材料质量由厂家和施工单位负责,控制材料质量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工程师履行了职责,维护了建设单位的权益。,试验费用施工单位承担。。案例五(进度管理):【背景】某工程项目的原施工进度双代号网络计划如图5-1所示。该工程总工期为19个月。在上述网络计划中,工作B、F、J三项工作均为土方工程,土方工程量分别为6000m3、12000m3、6000m3共计24000m3,土方单价为17元/m3。合同中规定,土方工程量增加超出原估算工程量15%时,新的土方单价可从原来的17元/m3调整到15元/m3 。在工程按计划进行3个月后(已完成A工作的施工),业主提出增加一项新的土方工程R,该项工作要求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以保证G工作在E和R工作完成后开始施工,根据承包商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复,该项R工作的土方工程量约为10000 m3 ,施工时间需要3个月。根据施工工作计划安排,B、F、J工作和新增加的土方工程R使用同一台挖土机先后施工,现承包商提出由于增加土方工程R后,使租用的挖土机增加了闲置时间,要求补偿挖土机的闲置费用(每台闲置一天为800元)和延长工期3个月。【问题】 ,土方工程的总费用应为多少? ?应补偿多少? ?应延长多长时间?124691112358107A3C2F4H3M5P2D3N3B2E3G1J21K2L图5-1R在F工作结束以后开始,并在G工作开始前完成【参考答案】,土方工程总费用计算:①增加R后,土方工程总量:24000+10000=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