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成本费用核算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商贸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行业财务制度和本企业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商品流通企业、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第三条 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成果,挖掘降低成本的潜力,努力降低成本。第四条 企业在成本管理中,必须遵守财经纪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第五条 企业实行成本管理责任制。厂长(经理)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果负完全责任。商贸企业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协助经理组织领导本企业的成本管理,正确执行成本计划,准确核算成本。第六条 各商贸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商贸企业的成本指导、监督、管理。第七条 企业的成本和费用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支出。包括商品进价、直接材料、旅行社代收代付的费用和为经营(含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费用。第二章 成本开支的范围和内容第八条 商品进价成本分为国内购进商品进价成本和国外购进商品进价成本。 。包括: (l)国内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国内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是指按照国家规定价格或市场价格等实际支付给供货单位的进货价款。(2)购入环节交纳的税金。企业在购入环节交纳的税金是指在收购不含税农副产品时所支付的税金。(3)企业在国内购进并已用于出口的商品所收的退税款,即出口退税款,应冲减当期出口商品进价成本。 ,称为国外购进商品。其进价成本是指进口商品在到达目的港口以前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 (l)进价。进价是指进口商品按对外承付货款之日银行公布牌价结算的到岸价()。如进口合同价格不是到岸价,在商品到达目的港口以前由企业以外汇支付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加入进价。(2)进口税金。即商品进口报关时应缴纳的税金,包括进口关税、进口产品税或增值税。进口商品销售环节交纳的营业税,不包括在进口税金之内。 、退回和折让及购进商品发生的经营确认的索赔收入冲减商品进价成本。发生的进口佣金调增商品进价成本。第九条 直接材料耗费计入营业成本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原材料、调料、配料、辅料、燃料等直接材料计入营业成本,包括: (l)饭店餐饮部和餐馆耗用的食品、饮料及原材料、调料、配料成本。(2)餐馆、浴池耗用的燃料成本。(3)饭店、洗衣房、照相馆、洗染店、修理店耗用的原材料、辅料成本。第十条 旅游企业中旅行社已计入营业收入总额,但属于代收代付的有关费用是直接用于旅游者的,应作为企业的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这部分成本共有 14 项,分别为: :指为海外旅游者代办签证所支付的费用。 :指为旅游者支付的人身保险费用。 :指为旅游者支付的餐费、风味餐费、餐差费、退餐损失、旅游途中饮料费。 :指为旅游者支付的房费、夜房费、房差费、退房损失费。 :指支付给交通部门的订票手续费、包车费用、退票损失等。 (搬运费):指为旅游者托运和搬运行李而支付给交通部门或其他部门的费用。 :指旅游者观看文艺节目、参加娱乐活动而支付给文化或其他部门的费用。 :指旅游者参观风景旅游点所支付的费用。 :指为旅游者支付的市内和市郊车船费、超公里费、游江游湖费等。 :指为旅游者支付的机场费用。 :指借调聘用翻译导游人员的劳务报酬。 :指旅游者参观工厂、学校等而支付的费用。 :指按规定上交旅游主管部门的宣传费。 :指陪同人员的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邮电费等。第十一条 其他成本其他成本是指除以上各项外的其他直接支出,如企业出售无形资产,出售除商品以外的存货的实际成本。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主要以提供劳务为主,人工费用理应计人营业成本,为便于操作,这类费用直接计入营业费用。第三章 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计价原则和方法第十二条 存货计价原则。凡为销售而储备的商品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即商品进价成本计价;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按其取得时的实际进价成本加由企业负担的可直接认定的运杂费等计价。第十三条 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可选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确定各类存货的成本。 。即假定成本流转是依照最早购入商品的成本作为出售商品的成本,每次发出的商品都假定是库存最久的商品,期末存货则为最近购入的商品。这样存货的价值就接近于最近购入的商品的成本。先进先出法适合于商品流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