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暂行规定(函授)课程编号:学分:学时:毕业论文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本科阶段(或专升本)整个学****过程中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运用在校学****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从事初步的科学研究和设计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是综合考察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操作能力的一个重要手段。毕业论文的成绩与学生能否毕业及能否获得学士学位有直接关联。为了加强毕业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论文的质量和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一、毕业论文的组织与领导1、工商管理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由系主任、部分指导教师组成。工商管理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在继续教育学院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2、系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学校、继续教育学院有关毕业论文工作的要求和规定,召开毕业论文动员大会,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安排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2)遴选并安排指导教师;(3)审定和落实毕业论文选题;(4)检查、指导毕业论文工作,解决论文指导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5)总结毕业论文工作。二、毕业论文的选题1、毕业论文选题主要来自教师的科研课题、科研单位的课题、生产单位的实际问题,题目一般采取指导教师命题、学生自选的方式(学生也可根据教师提供的研究方向和范围等自主确定题目)。每年所出选题总数应达到本专业毕业学生总数的80%左右,便于学生选择。题目应提前报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经审定后,及时向学生公布。2、选题原则(1)课题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素质教育的要求,要有先进性、新颖性和时代特点,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得到全面训练;(2)课题要紧密结合社会、生产、科研和教学实际,体现应用性、科学性和先进性,鼓励学生开展应用性研究;(3)课题的份量要适中,不宜过大,应以中、小型课题为主,使学生经过努力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或者取得阶段性成果。23、论文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中途更换。若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题目,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报系领导小组审批。三、指导教师的遴选及其职责1、指导教师的遴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由系毕业论文领导小组根据选题等具体情况确定。(1)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的教师担任,也可由老、中、青教师共同组成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中必须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可以聘任校外科研、生产等部门的技术人员、研究人员、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一定的生产经验和科研能力。本系应指派一名教师负责协助指导,以便及时联系,经常交流学生毕业论文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3)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换。对初次担任毕业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系应该指派一名有经验的教师给予帮助和指导。(4)为了保证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0人。2、指导教师的职责(1)学生选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向学生讲清课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介绍与选题有关的科研动态及参考文献和书目,指导学生系统查阅中、外文参考资料,帮助学生掌握文献检索的程序和方法,要求学生作好文献索引目录,撰写文献综述报告;审阅学生的社会调查或试验设计方案,指导学生拟定提纲。(2)指导教师应在各个环节认真负责,循循善诱,一丝不苟地对学生进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