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章现场摄影的概念一、现场摄影的概念1、现场现场指案件发生的地点和留有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2、现场分类按案件的性质分:杀人、盗窃、抢劫、强奸、爆炸、纵火、投毒、反动标语传单、交通肇事等现场;按实施犯罪的过程和范围分第一现场、第二现场等;按自然或人为对现场的变动情况分原始现场、变动现场、伪装现场、假案现场。3、现场摄影现场摄影是将案件发生的场所和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品,用摄影的方法客观、准确、全面、系统的固定、记录的专门手段。现场摄影具备的设备材料一、照相机应选用坚固耐用,机械性能可靠的照相机。配备广角至中焦的变焦镜头。二、近摄装置近摄用镜头有微距功能的定焦或变焦镜头。近摄接圈和近摄皮腔能与相机匹配,拍照的倍率从1:10~1:1左右。近摄镜选择与镜头匹配、成像清晰、象差小的近摄镜。三、滤光镜密度不同的红、黄、蓝、绿系列滤光镜。还可配备红外、紫外、偏振、色温转换滤光镜。四、三角架升降方便,转动灵活,牢固可靠,便于携带。五、比例尺黑底白刻度、白底黑刻度和彩色比例尺、透明比例尺。比例尺以mm为最小单位,刻度误差不得超过1%。还应备有钢卷尺、皮尺。第二章现场照相的内容现场照相的内容主要包括反映犯罪时间、空间及各自特点的拍照(地貌)。反映犯罪活动的现场情况及完成犯罪事实的客观条件和产生的结果的拍照(现场)。反映形成犯罪现场的主体的各种迹象的拍照(物证)主要分为现场方位照相、现场概貌照相、现场重点部位照相和现场细目照相四个方面内容。第一节现场方位照相一、概念以整个现场和现场周围环境为拍照对象,反映犯罪现场所处的位置及其与周围事物关系的专门照相。二、拍照内容拍照现场所处的位置及现场周围环境。三、拍照对象发案现场的地点。四、作用:反映发案现场所处的位置、方位以及与周围关系,表达现场的外部情况。五、拍照范围: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景物。六、拍摄要点1、拍摄现场方位时取景范围要大,拍摄点要高,要尽量显示出现场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一些永久性的特殊标志(如商场、车站、桥梁、街名、门牌、路标等)。拍照时,应把现场安排在画面视觉中心,以中、远景表现,突出重点。2、现场方位照相应尽量用一个镜头反映被拍景物。受拍照距离和镜头视场限制时,可采用回转连续拍照法或直线连续拍照法拍照。拍照接片时,画面衔接处应避开现场重点部位,衔接处重叠部位应占整个画面的四分之一至五分之一左右。拍照时各画面的调焦距离应相等,用光、曝光应一致。3、拍摄现场方位主要使用自然光。除必须外,现场方位照相可在白天补拍。如需夜间拍照,可将相机固定后打开快门,用闪光灯进行游动曝光。第二节现场概貌照相一、概念以整个现场和现场中心地段为拍照内容,反映现场的全貌以及现场内容各部分关系的专门照相。二、拍照内容除现场周围环境以外的整个现场状况。三、拍照对象:发案现场。四、作用反映现场内部情景、现场内部的空间、地势、范围、发案全过程在现场上所触及的一切现象和物体。五、注意事项1、对现场的范围、现场内的物品、痕迹物证以及遗留痕迹物证的位置等现场全部状况要完整系统全面反映出来,切忌杂乱无章地盲目乱拍。为此,拍照前应弄清犯罪分子在作案过程中所涉及的范围。2、对于多处现场,需要多组镜头有机编排起来。六、拍摄要点1、拍摄现场概貌应以反映现场的整体状态及其特点为重点。照相取景构图时,应把现场中心或重点部位置于画面显要位置。尽量避免重要场景、物证互相遮挡、重叠。2、拍摄现场概貌一般采用相向拍照法、多向拍照法,也可拍照连接片。运用相向拍照法、多向拍照法拍照时,拍照距离、镜头俯仰角度、用光要保持一致。3、室外现场概貌照相主要使用自然光。必须在逆光条件下拍摄时应加遮光罩,并尽可能给主要部位补光。室内现场光不匀或亮度不足时,应使用闪光灯或灯光照明。需要闪光灯或其它灯光照明时应尽量用反射光照明,直射光照明时应注意配光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