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以学生权利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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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文章以学生权利为中心,针对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不和谐现象,提出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途径。
论文关键词:高等院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学生权利
一、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与和谐校园的构建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指出,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由此可见,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和重要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公民法治素质的提高,没有依法办事的落实,和谐社会建设就无从谈起。
和谐的社会是由和谐的人组成的。对高校而言,和谐的人是由和谐的校园孕育出来的,和谐校园又是和谐社会的一个单元,因而和谐校园的构建在和谐社会的建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法治社会应当将社会中各种关系纳入“法治”的范围。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特征与要求,也是和谐校园的特征与要求。
高校学生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学生权利意识的觉醒、现代教育价值的确立、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带动思想更新的速度,都对高校学生管理实现法治化提出了客观要求。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实行民主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的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必然要求。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就是要在健全和完善有关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使学生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纠正学生管理中的不和谐,建立和谐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内容丰富,范围广,涉及面大。它不局限于高校内部,还与学生家庭和社会有关;它不仅仅关系到学生管理工作者,也与学校领导、管理者、教师、服务人员相关连;在学生管理关系中,学生不仅有义务,也有权利。因此,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涉及多方面的内容。本文拟以学生权利为中心来谈论学生管理法治化。
二、高校学生管理中的不和谐之处
近年来,高校频频被教育对象起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深刻思考。一方面表明了学生权利保护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深人而不断提高,开始“认真对待权利”并“为权利而斗争”;另一方面反映了学校教育管理关系和教育法律秩序的不规范以及高校管理中存在的种种巫待解决的严重问题,揭示了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不足,反映了学生管理和校园秩序的不和谐。
(一)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权利不明
受中国传统的封建等级特权思想、官本位思想、法律工具主义思想以及性恶论思想的影响,高校管理者习惯将大学生看成是需要呵护和管教的人,学校对学生是一种“家长”式的管理。学生在学问和知识上的不完整,被错误地引申为人格上、法律上的残缺,他们在课堂上的受教育地位,也被轻易地延伸为课堂外的受管制地位,而学校则从教育者摇身变成一个全能的牧羊人。高校和大学生处于权力和权利的严重不对等状态,学生只是义务主体而非权利主体,将学生当成受教育的客体,不尊重学生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