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衙前镇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遂川县衙前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十月五日
衙前镇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快农村危房改造精神,做好我镇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遂川县201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自力更生和政府扶持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稳妥推进,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安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12月前完成下达我镇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镇规划区范围原则上不安排农村危房改造范围。
(三)基本原则
政府支持、农户自愿。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要予以政策支持,充分整合可用资源加大推进力度。同时要充分尊重困难农户改造危房的意愿,调动群众自主建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力更生建设家园。
科学规划、节约用地。摸清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数量,区别轻重缓急,实行统筹规划,分批实施。新建农房要符合乡村规划和农房设计要求,尽量安排利用村内空闲用地、闲置宅基地和老宅基地进行建设,严禁在地质灾害区建房,严禁占用耕地和开天窗,做到一户一宅、建新拆旧,新建农房建筑风格应彰显庐陵特色。
政策公开、阳光操作。规范操作程序,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通过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等方式,实行阳光操作,全过程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确定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其他贫困农户。各村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
三、危房改造的基本要求
(一)改造方式。拟改造农村危房经鉴定为整栋(D级)危房的要拆除重建,为局部(C级)危房的要维修加固。农户自建房屋确有困难并有代建意愿的,各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
,帮助农户选择技术可靠的施工队伍代建。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域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困难农户实施危房改造。
(二)控制建筑面积。农村危房改造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的前提下,要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现象。新建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至60平方米以内,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向两边扩建或者向上加盖。
(三)强化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积极探索抗震安全检查合格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相挂钩的具体措施。要加强各村建设管理员和农村建筑工匠培训与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抗震设防技术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
四、操作程序
(一)个人自愿提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金领取证、贫困残疾人证明、国家重点优抚对象证明、贫困户证明和危房照片等材料。
(二)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农户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议定是否属补助对象,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对象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建房申请审批表》或《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维修申请审批表》;确定为贫困户或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