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6
文档名称:

敲诈勒索辩护词.doc

格式:doc   大小:17KB   页数:6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敲诈勒索辩护词.doc

上传人:iris028 2019/11/21 文件大小:1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敲诈勒索辩护词.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杨某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件一审辩护词徐晋红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指派徐晋红律师担任被告人杨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的一审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进行了阅卷、会见等一系列工作,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律,请求法院依法审判。现根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予以考虑并采纳。第一部分关于敲诈勒索罪一、本案的起因要对本案准确定性,必须全面了解案件的由来,否者会产生客观归罪。本案的被告杨某与乔某原为男女朋友关系,后一度不再联系。乔某系单身,与本案受害人唐某于2014年在百合网上认识,2014年10月开始发展一段时间的男女朋友关系,2015年2月乔某发现唐某没有离婚,就不愿意再与唐某来往,但是唐某不仅多次骚扰乔某还到乔某家中殴打乔某,用烟头烫伤乔某,致其眼睛,头部、胳膊上等部位受伤;毁坏乔某家中财物;受害人唐某还强迫乔某出具一份关于陈然顶替乔某上班等事项的协议。2016年6月1日,乔某告知杨某,杨某与乔某等人向唐某索回上述协议,唐某另出具一份与乔某没有关系的,并负责乔某身上所有伤痕的协议。北京大成(太原)律师所130********1辩护人认为,唐某系有妇之夫,冒充单身,不仅骗取他人感情,在乔某提出不与其往来时,对乔某多次骚扰,殴打,强迫其将工作让给唐某老婆陈然,已经构成侵犯乔某的合法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乔某作为一个单身的弱女子,让前男友杨某帮忙向唐某主张权利属于法律规定的自力救助,没有任何不当,也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二、被告人杨某不构成起诉书指控的敲诈勒索罪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索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被告人杨某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主观故意,杨某系合法帮助乔某行使自力救助的的权利(一)起诉书指控杨某在2015年6月2日强迫唐某给乔某出具欠条30万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杨某与乔某在2015年6月2日与唐某协商赔偿事宜,双方没有任何语言、行动的的过激,唐某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主动提出愿意赔偿。唐某在发给乔某的信息中也多次表示自己有过错,愿意赔偿乔某损失;检方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此次协议的形成系胁迫。敲诈勒索罪非法占有的目的,即以非法的强制手段迫使对方非出于自愿给付其无权获得的财物的目的,显然本案不属于此种情况。(二)关于2015年6月6日15时至20时,杨某、乔某、宋永斌在唐某家中,强迫唐某书写保证书是否构成敲诈勒索?唐某书写保证书的主要内容:“…如陈然退休后乔某拿不到退休金,我自愿赔偿乔某叁拾万元整,拿我和陈然的保险卡交乔某保管,同时将陈然工作期间的公基金作为乔某的退休赔偿金,此协议至乔某到退休当月作废。”辩护人认为:,没有争议;;。,从两人从前之间的男女关系以及唐某对乔某的殴打而言并不过分;,其作为有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辩护人认为,此次唐某书写的保证书是在陈然顶替乔某上班的前提下形成的,没有陈然的顶替行为,乔某也不可能提出这项要求,保证书的内容只是保障乔某的退休权利,这本身就是应当属于乔某专属的合法权益,杨某的帮助行为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