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救护大队(调度)值班室管理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值班室内的电脑、显示屏幕、LED显示屏及视频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值班室内规范化,值班人员正规化、专业化,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正常的操作程序熟练、规范地进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一、 值班室、电脑及视频监控器实行24小时值班和监控制度,时时监视各矿井下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风机运转变化情况,以及救护大队院内情况。二、 每天早操必须按规定时间(6点10分)规范地进行拉电铃,否则,一次罚款50元。三、 早上交接班(7点50分)、下午午操(2点40分),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以值班室内LED显示屏的时间为准)、规范的进行吹哨,否则,一次罚款50元。四、 6点10分至22点严禁将值班室内的窗帘(靠门厅边)拉上,严禁值班人员睡觉,期间值班人员必须时时监视设备运转情况和进入大楼人员情况,并做到接待要热情,有礼节,言语文明,否则,一次罚款50元。五、 严禁小孩和非本队职工进入办公大楼内玩耍(外来人员进入办事和找人除外),否则,一次罚款50元。六、 值班人员晚上19点30分打开门厅内、外的电灯,22点必须将门厅的LED显示屏和门厅内的电灯关闭,电动门关闭,打开门厅内相册栏的电灯,早晨6点15分打开电动门,早晨6点30分打开门厅LED显示屏,关闭门厅外及相册栏内的电灯,如遇特殊情况,市大队值班领导另行安排,否则,一次罚款100元。七、 接到事故电话通知时,值班人员在接听清楚事故地点、性质、时间、遇险遇难人员人数、通知人姓名、单位,做好记录后,必须立即发出事故警报,并立即向大队领导和带队指挥员汇报,否则,一次罚款200元。八、 值班室内的物品、电脑、视频监控器、LED显示屏、门厅LED显示屏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清室内物品及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丢失或损坏物品照价赔偿。如电话、电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