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矿山救护大队管理奖罚规定(矿山救护大队)
矿山救护大队管理奖罚规定(矿山救护大队)
每个队(人)必须严格遵守队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否则按下列规定处罚。
1、矿山救护车,应时刻处于战备状态,影响出动者罚司机500元;发生事故无法出动者值班队中队长、司机各罚款500元,中队长罚款300元,司机待岗6个月,在单位进行培训学习,
2、车库和值班司机休息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室内物品、床铺、被褥叠放整齐,达不到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10~50元。
3、擅自动用车辆者,对于责任人给予罚款200元;
4、由于违章造成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者,扣发本人当月奖金,再依据责任大小、损失大小,按比例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理。具体规定如下:(1)损失额在5000元以下,负全部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12%;负主要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10%;负同等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6%;负次要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3%。(2)损失额在5000-***元的,负全部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10%;负主要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6%;负同等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4%;负次要责任的,扣罚损失额的2%。
5、后勤装备科要按规定组织车辆检验、维护、保养,否则罚后勤装备科长50元;影响救护工作罚后勤装备科长100元,影响出动罚后勤装备科长500元。
6、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火灾、失盗的,要追究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责任人50-500元罚款。
7、电话值班员擅自脱岗一次罚款100元;贻误战机罚款500元,待岗3个月;不使用文明用语每次罚款20元;值班室卫生不按规定打扫,每人每次罚款10元;不按规定填写记录、乱写乱画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值班室内有闲杂人员闲聊或看电视,对值班人员罚款100元。
8、抢险救灾及安全技术工作中,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罚当事责任人200元。
9、在救灾中不积极工作避让者,罚当事人100元。在抢险救灾及安全技术工作中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者罚款200元。小队长及以上指挥员必须24小时开机接召请电话,接到电话后立即回复并及时归队,在处理事故时应召不到,罚款300元,待岗3个月,在单位进行培训学习;发现临阵脱逃者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清除出队。
10、小队人员佩用呼吸器进行训练,包括:万米耐力训练、高温浓烟训练及其他佩机工作,完不成训练任务的罚当事人50元(身体患有疾病者或中暑除外),拒不参加者罚款100元。值班队长弄虚作假不处理,罚款5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20元。
11、严禁污言秽语中伤他人产生矛盾。否则,骂人者罚款50元,动手打人者罚款200-500元,待岗3个月,在单位进行培训学习。
12、、值班、待机人员脱岗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因脱岗影响出动,贻误战机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日常工作中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者,根据情节给予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进行待岗处理。
14、在宿舍内下棋、玩牌及其他娱乐活动的,在工作期间下棋、玩牌的(午休除外),值班中队长、小队长管理不到位的罚50元,罚当事人每人10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20元。值班中队长和小队长参与的罚款200元,中队长连带责任罚款50元。
15、严格遵守签到制度,不得代签,代签者罚款100元;迟到、早退者(以15分钟为限)每人每次罚款20元;(超1小时按旷工处理)。累计迟到、早退3次者,扣除一日绩效工资。
16、不按规定请假或中、小队长乱准假,罚责任人50元;
请事假超过3天(含3天)记为缺勤一天,并取消一天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病假、伤假,必须由医院出据证明,中队长向大队长汇报验证批准,签字生效,对先休假后交证明人员,不予考勤(特殊情况除外)。因工作需要召请不到者,罚款100元。
17、严禁中、小队人员私自替班,对于私自替班人员罚款100元,特殊情况,由中队长向大队长申请批准。否则罚值班队长100元、中队长50元。
18、副中队长以上指挥员有事外出时,必须向大队长或副大队长请假,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罚款50元。
19、值班小队不得少于7人,小队少于7人请假须由中队长向大队长请示批准,中队要根据情况调整配齐值班人员,否则,值班小队少于7人不向大队长请示,对中队长罚款200元,对值班队长罚款100元,对值班小队长罚款50元
20、值班人员午餐,不按照规定时间用餐,违犯者每人罚款10元,值班队长不履行职责罚款20元。
21、当班全体队员严格按照作息时间的要求进行工作和休息(夏:晚23时熄灯,冬:晚22时熄灯),值班队长、小队长不履行职责,罚款10元,对于违犯和不遵守者,每次罚款10元。
22、值班、待机人员班中禁止喝酒、打麻将等娱乐活动,违犯者罚当事人500元、值班队长罚款200元、小队长罚款100元、中队长100元;当班副中队长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