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为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努力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每学年开展一次评选“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优秀奖”的活动。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条件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教学中严格要求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第一条和其它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教学优秀奖。1、 教师聘期考核合格,完成本学年度教师教学工作量,且教学效果突出(学生评价80分以上,专家、同行听课评价良好以上)。2、 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一定成效,本学年发表教学研究论文一篇以上(一等奖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教学论文一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3、 荣获国家、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第一、二获奖者),四年内有效,但只计算一次;或主持(第一、二主持人)国家、省(部)级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项目,在项目立项至完成期间有效,但只计算一次。4、 精心指导,严格要求,努力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本人担任第一指导教师,成绩显著(本学年指导的学生获得市级以上的科研立项及成果奖或在正式出版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指导的研究生论文在核心刊物上发表)O5、 实验课教学,在创新实验内容,改进实验方法,完善实验条件,编写高质量的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切实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与实验研究能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设计或改造综合性实验、设计性实验一个以上,学生反映好,为院、系认可。6、 积极参与编写教材工作,获得国家、省(部)规划的教材选题,并担任主编或参编。7、 能积极改进教学手段,采用计算机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教学两届学生以上,教学效果好(两届学生评价均为80分以上),研制完成课件一项以上,受到校内外同行的认可并通过学校有关专家的鉴定。8、 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重视学纶智能培养,在开展第二课堂教学及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其它竞赛、培养特优生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学生在竞赛中获得市级以上奖励),公共课教学学生统考成绩达到全省平均分以上,学院认可。9、 教学优秀一等奖获得者当年教学工作考核必须为优秀并通过学校审查确认其教学效果突出,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成效显著。10、 凡在参评年度的教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该年度教学优秀奖:教学工作考核不合格或学生评价80分以下;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发生过教学事故;在任课期间累计请假总天数在两周以上;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等教学文件不齐全。本学年度未承担教学任务者。二、评选办法1、 每学年第二学期为评选本学年度教学优秀奖的时间。2、 凡符合上述评奖条件的在职教师,由本人申请或所在系推荐,填写《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优秀奖申请表》。3、 由各系组织对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