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开展2014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
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厅直相关单位:
为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落实,促进体系建设和农技推广服务开展,为农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根据(农科发〔2013〕101号)精神,决定对我省2013年所有实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的项目县、市、区(以下简称项目县)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机业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建设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下一步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政策落实、完善项目运行机制的建议,改进落实措施,持续提高政策绩效。
二、基本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我省按照
“公平、公开、公正”的要求,科学制定评估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采用规范的评估程序和方法,全面、准确、客观的衡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绩效。
二是先易后难、简便易行。本次延伸绩效管理工作选择了能够衡量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绩效的关键指标,并且这些指标具有权威性、容易获取,评估方法和程序尽量简化。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采用对评估指标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定性指标明确评估标准的方法,对过程和结果以及反映成效的关键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政策绩效做出综合评价。
三、评估内容与考核方法
共设3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含3个扣分指标),同时实行一票否决(评分表见附件)。其中:
(一)组织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领导重视、部门协作、规范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和信息宣传等情况。有5个二级指标,量化分值为30分。
(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农技推广管理体制、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和农技推广运行机制建设等情况。有3个二级指标,量化分值为20分。
(三)推广服务情况,主要包括:农技人员培训、推广基地建设、农技推广创新做法、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包村联户服务、科技示范户满意度等情况。有6个二级指标,量化分值为50分。
同时,设有3个扣分项和一票否决指标。
四、考评方式
本次绩效考评工作按照项目县自评自纠、市州核查整改和省级抽查三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项目县自评和自纠
各项目县对照农业部2013年度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见附件),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自评打分、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市州考评组织单位,市州核查审定后一并上报厅科教处和省级行业实施牵头单位。
(二)市州核查整改
各市州农业局按照(湘农业联〔2013〕136号)要求,组织对本市州各县(市、区、场)项目县进行考评核查,细化具体考评核查
方案,并对本市州项目县进行分行业排名和综合排名后上报厅科教处,分行业排名同时上报省级行业实施牵头单位。
(三)省级抽查
省级抽查由电话抽查和实地抽查两部分构成。
1、电话抽查。由省农业厅科教处组织人员,对照(不随文下发),每个市州选择2-5个县进行电话抽查。
2、实地抽查(具体分组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采取两种方式对县级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