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乐昌市城区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50号)和广东省建设厅《关于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建房字〔2006〕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市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划。第二条 本规划以《乐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乐昌市城市总体规划》、《乐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乐昌市近期建设规划及乐昌市“十一五”城市发展规划为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进行编制。第三条 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依据,与乐昌市近期建设规划共同起到对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第四条 本规划的规划区为乐昌市市区规划控制区,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10年。第五条 规划编制原则和指导思想(一)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积极改善居民住房环境和质量,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注重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二)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近期尤其应加强发展适应广大市民需要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切实注重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逐步提高政策性保障住房的供给比例,严格控制高档商品住房的发展。(三)充分结合城市的土地和水资源承载能力,住房建设应注重节地、节水、节能,构建节约型的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四)住房建设与城市空间拓展、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有机结合的原则。住房建设应与城市空间拓展、功能结构优化和经济产业布局调整充分结合,注重新区建设与旧城更新改造有机结合。城市旧区更新改造应与城市产业布局调整、功能结构完善充分结合,注重以改善社区环境、完善住宅配套设施为主,合理控制城市房屋的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性住房需求过快增长;新区发展要以公共交通为导向,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建设密度适中、相对紧凑的住区,同时要注重居住与产业布局调整充分结合,尽可能的使居住与就业接近,为市民提供便利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五)切实注重居住环境的改善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城市旧区更新改造应重点加强配套设施的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切实注重改善旧区居住环境;新区的住房建设应同步或优先配套建设文、教、体、卫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道路、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环卫、燃气等基础设施。第二章住房现状和供求分析   第六条 规划区内住房现状    根据乐昌市“十一五”城市发展规划及住房调查,至2005年底,市区户籍人口12万人,常住人口10万人,,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到2005年底,市区共建设经济适用住房350套,,直接解决了近2000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市区经核实有523户特困户,其中368户由政府提供了廉租住房。,。第七条 近年住房供应和销售情况    “十五”期间,,比“九五”期末增长25%。,,增长率为10%;,,分别比上年增长12%和15%。2005年乐昌市区商品房销售(含预售),同比上升16%,,同比上升17%;住宅销售套数1425套,同比增长10%。根据2005年市场销售情况和市场调查,客户对购房面积的需求以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80—120平方米为主,约占90%。根据2004年、2005年的市场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分析,商品住房的空置率均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第八条 规划期内住房需求预测    依据乐昌市“十一五”城市发展规划,至2005年底,%。到2010年预计城市化水平将达到55%,。按照规划指标要求,2010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23平方米,预测“十一五”。,。第三章住房建设规划目标    第九条 总体目标  根据国家对住房供应结构调整的要求,按照总量与项目相结合的原则,统筹落实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