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4
文档名称: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doc

格式:doc   大小:57KB   页数:1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doc

上传人:changjinlai 2019/12/15 文件大小:57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重点内容解析一、文书编号要求:1、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请大家不要出现“扬卫消罚字[2013]第13号”2、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二、文书用笔要求:文书书写使用黑色或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不能使用蓝色、红色等其他颜色的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三、文书错误更正要求:1、文书不得随意修改或涂抹。修改处要用杠线划去,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例1“该单位现场不能出现出示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经营活动。”出示例2“该单位现场不能出现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经营活动。”2、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1)对外使用的文书:需要送达对方或者需要对方签字确认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告知书、决定书等文书。(2)目前的刻章有执法专用章、许可专用章、“本件与原件相同”。(3)尽量少修改,修改处由对方当事人签章,不使用校对章。法院等司法机关已经逐步取消校对章。3、当场制作的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陈述和申辩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在记录完成后注明“以下空白”,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在改动处签字或者用指纹、印鉴覆盖。四、当事人签字要求:1、需要当事人签字的应当在签字栏签名或者盖章。笔录式文书,需要当事人在笔录上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字样。2、当事人在场陪检但拒不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文书上注明拒签情况,注意要拍摄现场照片,将一式两联的笔录文书留置一份在现场。例如,“备注:当事人张某全程陪同现场检查,但拒不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现将第二联留置于检查现场,照片4张。”3、当事人不在场,但由与当事人相关的人员陪检但拒不签名的,执法人员在文书上注明拒签情况,注意现场拍摄照片,笔录文书无需留置一份在现场。在作进一步询问时将现场笔录文书交给当事人,并询问现场情况以求确认。例如,“备注:当事人张某不在检查现场,该单位具体负责人余某全程陪同检查但拒不在笔录上签字确认,现场拍照4张。”4、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时,当事人不在场的,执法人员在文书上注明拒签情况,邀请见证人到场并在现场笔录文书上签章。在作进一步询问时将现场笔录文书交给当事人,并询问现场情况以求确认。例如,“备注:当事人张某不在检查现场,该单位具体负责人余某全程陪同检查但拒不在笔录上签字确认,在检查现场邀请某社区卫生服务站王某签名确认。”五、案由书写要求:案由,是查处的具体案件的原由,即当事人被查处的具体违法行为。其实就是对案件的定性问题,案件属于什么性质的?属于哪一类?比如“某酒店有限公司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住宿经营活动案”,从红字就能看出来,这个案件属于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类,属于其中的无证经营违法行为,而当事人是某酒店有限公司。1、“当事人名称(姓名)+具体违法行为+案”,文书本身设有“当事人”项目的,在书写案由时可省略有关当事人的内容。2、针对当事人违反多项法律规范的,可以其主要违法行为作为案由中“具体违法行为”3、如何确定案由的问题?首先,案由的确定要有法律的依据,必须有法律规定的出处,而依据就是处罚所依据的法律责任条款。如果超出了法律法规的范围,即可视为不合格的案由。比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这就是案由的法律依据的出处所在。其次,案由的确定要考虑到行为和结果两个方面。以违法行为发生为标准立案的案件,没必要体现结果的,案由的确定要体现具体的违法行为。比如食物中毒肇事的问题,如果案件本身已经因违法行为造成了实际损害或者危害后果的,要在案由中有一定体现。“某酒店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引起疑似食物中毒肇事案”。最后,关于主案由确定的问题,主要是看法律依据层次高低、违法行为的性质不同、违法成本的高低等。比如无证经营和从业人员管理的问题,从卫生管理的角度,无证经营首先是对相对人经营资格的界定问题,明显比人员管理更重。而看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医师行医的问题,明显法律的层阶要大于行政法规。还有关于吊销、没收、罚款与警告之间的区别也可以作为主辅案由确定的参考依据。六、关于查封扣押文书使用的问题1、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实施前的报告程序)(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两名以上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