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一、部门基本概况1、职能职责根据道政办发【2013】28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根据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的授权,负责全县范围内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负责拟定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三)负责行使对文物保护、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美术品销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以及其它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四)负责行使广播电影电视播出和传输机构、传输网络、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设施、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其他广播电影电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负责查处电影制片、进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五)负责行使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及其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六)负责著作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受理出版物鉴定相关工作。(七)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八)组织开展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文化市场专项治理和重大执法行动。(九)组织文化市场执法队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和考核评比;负责对全县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等文化市场经营业主(单位)进行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十)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相关投诉、举报,对行政处罚不当和行政不作为行为进行纠正或处理;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案件的备案管理。(十一)负责全县各类文化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实施、前置性审查和年检、年审及行业协会管理备案等工作。(十二)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资金、设施装备的申报、管理、调配。(十三)负责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机构设置我单位内设6个股室,27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小车1台。实有在职23人,退休0人。小车实有1台。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道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部门本级。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分配的专项经费。(一)收入预算,,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二)支出预算,,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