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长庆石油勘探局重特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长庆石油勘探局(CPEB)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部设在陕西西安;主要在鄂尔多斯盆地从事石油、天然气及共生、伴生资源和非油气资源的勘探开发、加工及销售领域的工程技术服务、生产服务、社会服务等业务;主营业务与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隶属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高度关联;主要工作区域在鄂尔多斯盆地及周边地区,横跨陕、甘、宁、蒙、晋五省区;共有职工家属15万左右。具有施工队伍多在野外作业,危险源高度分散,兼有部分社会职能等特点。第二条应急救援的目的:为了加强勘探局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重特大事故及重大自然灾害、险情,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勘探局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第三条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合下列一级事故和险情:井喷失控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二级以上站库的储罐区、锅炉压力容器、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及管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石油、天然气、有毒有害气体及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失去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因自然灾害而引起的突发重大事件:破坏性地震、50年一遇的水灾、风灾、雹灾、雪灾造成房屋倒塌和人员伤亡,引起交通阻断造成严重影响的;因灾死亡10人以上的、因灾需紧急转移2000人口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的;一次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的;一次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的;重、特大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受伤10人以上的;重、特大化学品中毒事件:发生中毒人数10人以上或者死亡3人以上的。上述给勘探局正常的生产运行、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重大突发危机事件(以下通称重大突发危机事件),超出有关二级单位有效处理能力,需要多单位、多个职能部门做出响应、或需勘探局区域以外的职能机构给予援助时,即启动本预案。比上述一级事故和险情损失较小,伤亡较少的为二级事故和险情。二级事故和险情由局属二级单位具体认定事故等级和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第四条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1、 “单位管理、条块结合、系统联动”的原则。对重大突发性危机事件的处理,由勘探局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局内相关部门和单位,统一协调地方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现有资源,对已有的各类应急指挥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工作方式进行整合,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2、 “常备不懈、以人为本”的原则。将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有机结合,按照应急救援实战时的要求,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危机防范水平。3、 “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重大危机事件发生的具体情况,对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预警、控制实施依法管理和处置。4、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各系统、各单位要相应建立本单位的预警和处置突发危机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保证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一旦出现危机,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5、 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发生后现场临时处置原则:为了保证在现场已有条件下有效控制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蔓延恶化,在未得到勘探局应急领导小组指令之前,现场职务最高的领导可以立即采取应急行动,避免或减少损失,现场应急行动要执行下列临时处置原疏散无关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组织现场力量,控制事态发展;调集救助力量,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抢救;保持通讯畅通,随时上报险情动态;分析现场情况,及时界定危险范围;分析风险损益,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下,组织物资抢险。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指挥系统1、勘探局常设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勘探局局长孙玉辰副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继昌副局长、安全总监杨庆理副局长滕玉林副局长刘自强局工会主席蒲建中总工程师赵业荣党委常委、人事劳资处(局党委组织部)处长张启英成员:局长助理张元忠局长助理邓火孝局长助理杨再生副总工程师贾明欧安全副总监戴能尚副总工程师兼工程技术处处长刘硕琼生产运行处处长吴述普质量安全环保处处长吕松林局办公室主任张宏鹏长庆公安局局长闵建雄卫生处处长贺红旗通信处处长郝永宏党委宣传部(企业文化部)部长郭志刚规划计划处处长马效忠财务资产处处长王红武装部部长范恩海器材供应处处长张富中公用事业处处长牛仁会教育处处长王振昌法律事务处处长(空缺,由副处长高鹏代)以上岗位人员变动后,新补到岗人员履行相应职责。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组织制定并实施长庆石油勘探局的重大突发危机事故、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重大突发危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