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一节处方概述
处方(prescription)是指医疗和生产中关于药剂调制的-项重要书面文件。广义而言,制备任何一种药剂或制剂的书面文件,均可称为处方。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版)中为医疗机构使用的处方定义如下: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执业药师或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一、处方的性质
处方具有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
,医师和药师分别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医师具有诊断权和开具处方权,但无调配处方权;药师具有审核、调配处方权,{日无诊断权和开具处方权。
,并经资格认定的医药卫生技术人员担任。医师对患者做出明确的诊断后,在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下,开具处方。药学技术人员应对处方进行审核,并按医师处方准确、快捷地调配,将药品发给患者应用。表现出开具或调配处方的技术性。
,也是患者在治疗疾病,包括门诊、急诊、住院全过程中用药报销的真实凭证。
二、处方的分类
处方按其性质分为三种,即法定处方、医师处方和协定处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标准收载的处方,具有法律的约束力。
、治疗和预防用药所开具的处方。
,共同协商制订的处方。适于大量配制和储备,便于控制药品的品种和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患者取药等候时间。每个医院的协定处方仅限于在本单位使用。
三、处方格式
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如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等。印刷用纸应根据实际需要用颜色区分,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处方格式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预防、保健机构名称,费别(支付与报销类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I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的目的主要有三个:①明示药师的责任;②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优良药房工作管理规范;③统计工作量或绩效考核。
目前部分医疗单位已经使用电子处方,卫生部颁布的《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版)规定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四、处方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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