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2第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一)主要目的: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二)基本方式:组织学生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经专家评审,筛选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的优秀作品;同时组织优秀作品的展示交流和实用科技成果的转让洽谈,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河南省及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三)评选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各院(处)组织协调委员会负责初评;学校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和终审并提出获奖名单,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负责对被质疑作品参赛资格的评判。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专业。(四)本届竞赛的奖励办法:获奖作品的作者、指导教师以及组织单位,由竞赛组织委员会颁发证书,并依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二、参赛要求(一)参赛对象凡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成人教育与在职教育)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团队负责人必须由2013年7月1日以前仍在籍的学生担任。(二)作品要求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一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三)作品类别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原则上每篇在8000至15000字之间,鼓励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申请参赛。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三)申报数量各学院在层层发动的基础上,认真选拔后推荐作品(集体项目以第一作者所在学院作为申报单位)参加全校初赛。推荐作品数量如下,上限不超过15件:10件:水利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机械学院、电力学院8件:资源与环境学院、环境与工程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5件:建筑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软件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四、日程安排整个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参加全省竞赛、总结表彰五个阶段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