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员工离职管理制度总则为维护员工正常流动秩序,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中“公司”指“烟台云海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制度所称“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副总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指“公司各部门经理”,“基层员工”是指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公司其它正式员工。员工离职包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两种情况。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是指公司与员工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成立时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主要指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由公司行政事业部在合同到期两周前以书面形式《劳动合同终止通知单》通知员工办理合同终止的相关手续;员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时,应在接到人力资源部关于续签合同通知《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的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人力资源部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完成员工合同续签意见审批,填写《续签劳动合同审批表》。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指合同订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公司所指合同解除包括试用期离职、员工辞职、擅自离职、辞退、除名。试用期离职员工试用期表现不佳未能达到岗位说明书要求,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员工本人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进行沟通,沟通后不能达成一致的,由人力资源部在试用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员工劝退通知单》通知离职,并办理离职手续。员工本人试用期提出离职,应提前三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告知用人部门,办妥离职手续后方可离职。辞职员工在合同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十天(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向其直接上级提出,并提交《员工离职申请单》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公司应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辞职员工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应主动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做好辞职沟通工作,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应引导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沟通记录并已书面形式《离职员工沟通记录表》留存。擅自离职擅自离职是指员工未递交辞职申请就擅自离岗、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擅自离职按《云海销售管理制度总则》作除名处理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提出赔偿要求。辞退、除名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符合《云海销售管理制度总则》中规定的辞退情况,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公司可作辞退处理。员工符合《云海销售管理制度总则》规定的须作除名处理的情形,公司可作辞退处理。对员工作辞退、除名处理由员工所在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劝退通知单》,按本制度第十六条规定程序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合同违约处理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因任何一方造成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完全不能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如属双方违约,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途径解决。员工合同期内提出辞职,应按规定时间和规定流程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公司在一周内做出同意、不同意或暂缓待审议的答复;做出同意辞职答复的应明确离职时间、交接要求等。合同双方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培训协议、保密协议)中另有赔偿约定和赔偿标准的,按合同或其附件(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约定执行。离职管理员工离职情形均须由员工本人或者部门提出申请(《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劝退通知单》),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高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总经理审批。中层管理人员:直接上级审核、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公司基层员工:部门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临时用工人员(实****生):用人部门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员工离职申请获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将《员工离职申请单》反馈给离职者本人,离职人员应在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员工被辞退或被除名处理,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员工劝退通知单》通知其本人,离职者应在人力资源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职手续。离职移交规定离职者在离职申请获准后的一周内交接完工作,交接工作内容如下:工作资料移交:原在职期间所产生或持有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脑资料)、技术资料、项目资料、方案、计划、档案以及遗留工作事宜等;物品移交:公司配置的办公用品;从公司或其它部门借出或领用的物品(劳动工具、公司各种证件等);其它应归还公司的物品;财务移交:包括应收应付帐款清单,往来客户清单,税务发票情况,业务合同情况,公司领借款情况等;其它:除上述内容外的其它应移交事项。移交期限:离职申请获准后,离职者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交接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