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
文档名称:

试论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现状的缺陷.pdf

格式:pdf   页数:3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试论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现状的缺陷.pdf

上传人:jemsbln680 2014/3/19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试论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现状的缺陷.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wz-当代经理人·法制园地试论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现状的缺陷刘俊陈爽武汉科技大学摘要建国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作为社会保障各项制度运行规范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也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制定了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涉及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方方面面,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于维系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纵观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有些法律法规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极不适应,甚至阻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立法进行审视,找出其中的缺陷与漏洞,以此促进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完善与健康发展。[社会保障法立法体系立法主体,立法还很薄弱。由此,我衡,是不得已而为之,然而也的社会保障事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社制度很难做到有法可依,致使我国的社会保普遍存在扩大统筹范围和提高统筹标准的人,障制度难以得到正常的运行。不仅如此,在为因素。这必然损害我国社会保障立法体系些法规涉及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各种的完整性和权威性。同时,由于各地政策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以及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种零散颁布不同,人为的差异存在,从而形成人力资源,的各种条例、决定、通知和规定之间缺少必流动的阻碍,妨害了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利动法》专章对社会保险和福利作了原则性和要的联系和衔接,有的各种法规之间甚至出于经济的发展。纲领性的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初步建立了社现相互冲突的现象,这样是很难形成相互配会保障立法体系。年在我国十届人大二套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的。社会保障法律体三、立法主体混乱,缺乏统一管理和规范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系的落后与不健全已经严重束缚了我国社会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有劳动将宪法中的二十三条修正案在宪法第十四条保障各种制度的建设与发展,同时在一定程部门、人事部门、卫生部门、民政部门以及中增加了一款作为第四款即国家建立同经济度上制约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和束缚财政部门。劳动部门主管城镇职工的养老保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这标志着了经济的较快发展。纵观世界其他各国的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人事部门负责干我国以宪法的高度来确认我国的社会保障制经建立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可以发现社会保部的养老保险和公费医疗,卫生部门参与公度,也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保障立法也进入了障法律立法是相当的完备的,这些立法从保费医疗的管理,而民政部门则负责农村养老一个全新的时期。从我国建立现代意义的社险的对象,保险项目、征缴的标准到保险给保险和军人优抚、救济救荒等。这种部门分会保障制度以来,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的付标准、乃至基金的经营和管理等社会保障割管制的局面使一个本来统一的社会保障制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如在社会保险方面,我的方方面面,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因度变为分散,不仅形成和强化了部门的局部国先后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此,我国必须采取相应得措施,加快制定社利益,而且直接激化了各部门之间的矛盾。例》、《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会保障的基本法,并且对我国现行的社会保最终形成一项工作多头领导、政出多门、各决定》、《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障法律体系中相互冲突的法律条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