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7
文档名称: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页数:7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endfrs 2016/2/12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四川省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四川省省级预算内投资补助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直接投资项目或者项目),是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发展改革委)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建设的省本级(包括省级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严格管理。第三条直接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除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要求项目需先编制项目建议书外,纳入相关发展规划或者前期工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的项目,可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第四条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在编制年度计划时统筹安排省级预算内投资。第五条审批直接投资项目时,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第六条直接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审批以及建设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第二章项目决策第七条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发展建设规划,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第八条项目建议书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进行初步分析。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需甲级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的可行性以及社会效益、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影响、社会稳定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和运行保障条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审查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格式、内容和深度应当达到规定要求。第十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含以下招标内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标范围和拟采用的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提交书面材料。第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并应当附以下文件:(一)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不涉及新增用地,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的项目,不需附用地预审意见);(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四)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十二条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抄送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统计等部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中可规定批复文件的有效期。第十三条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项目单位可以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按照规定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手续等,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第十四条初步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