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一、部门主要职责(一)组织拟订全县综合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九宫山管委会和县开发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全县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三)承担全县有关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承担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全县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承担全县工矿商贸作业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负责全县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组织查处全县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全县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七)负责组织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督,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授权,依法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八)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九)负责监督检查全县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十)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人员的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十一)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安全生产社会中介组织的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县注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十三)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推广工作。(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十五)承担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六)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二、部门概况通山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行政许可审批与法制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健康和综合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下设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副科级单位)。人员编制数20人(其中事业编制14名,自收自支编制6名)。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一、部门主要职责(一)组织拟订全县综合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九宫山管委会和县开发区管委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