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2001-092-0001】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1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各供应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汕尾市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尾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00-202001-092-0001。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尾市委市政府机关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本预算价为1年约5020000元,预算价不得作为投标报价。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7时30分止(工作日时间)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五、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11时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开标室。七、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11时正。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九、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在本市地区有固定存储仓库200平方米或以上、冷藏50立方米或以上(不能租赁)、冷藏运送车2部或以上(必须投标人名义购买);(注: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针对本项要求可对前三名中标人进行实地查看。)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仅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委托)。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660-3382118 电话(传真):0660一3826961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二○年一月十七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在本市地区有固定存储仓库200平方米或以上、冷藏50立方米或以上(不能租赁)、冷藏运送车2部或以上(必须投标人名义购买);(注: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针对本项要求可对前三名中标人进行实地查看。)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采购项目概述及总体参数要求1、概述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3家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