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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方案(精简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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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方案(精简篇).doc

上传人:junjun2875 2016/2/15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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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方案(精简篇).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政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方案政府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方案文章简介:一、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与环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经过多年的实践,各地在竞争选拔干部上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践证明,竞争出活力、竞争出人才,竞争拓宽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视野,竞争性选拔干部是激励干部生机与活力的有效方式。今后,在进一步推广完善竞争性…一、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与环境。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经过多年的实践,各地在竞争选拔干部上创造了许多好的做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践证明,竞争出活力、竞争出人才,竞争拓宽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视野,竞争性选拔干部是激励干部生机与活力的有效方式。今后,在进一步推广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这一方式的过程中,更要注意把公平性放在一个重要位置来把握,具体体现在:一是指导思想要端正。各级组织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觉地树立起公正的理念,并始终如一地贯彻到竞争性选拔的各个环节,以公心来保证公正。二是条件要公平。要根据选拔职位,科学合理地确定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不能因人划线,为符合条件的人选站在同一起跑线上比赛搭建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三是方式方法要公正。就是在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之前,对竞争职位、程序、标准及条件等的确定,以及竞争环节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都要出于公心来处理,竞争方案要认真制定、反复论证,一经确定公布不再变动;四是要公开透明。公开是公正的前提和条件,是保证竞争选拔任用干部公正性的内在要求。要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使竞争的各种信息能公开的就公开,使参与竞争者能够获得同样的信息,拥有相同的知情权。二、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目前的干部选拔管理体制下,职务的升迁是各级干部晋升的唯一途径。但领导职务是一个稀缺资源,而且职务层级越高,资源越少,需要的官员也越少,也就是说,大多数干部职务在晋升到一定层级,就无法再晋升了。干部晋升领导职务需求的无限性与党政领导机关职务供给有限性的矛盾,就会阻碍干部晋升空间,形成所谓的“天花板”效应。据人民网的一项调查显示,70%的受访者认为45-55岁的公务员出现“天花板”效应的最多。也就是说,许多干部在45-55岁的黄金年龄就出现惰性心理,缺乏工作活力和动力。要改变这种干部挤独木桥现象,就必须在干部职务晋升之外,提供其他激励方法。一是要出台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制度的具体措施和细则。增设级别层级,提高级别工资待遇,使干部在职务不能晋升的情况下,只要具备一定的德才、工作实绩和资历,仍可以得到相应的工资待遇。二是要制定科学的干部级别晋升标准。使级别的晋升和个人年功积累、工作业绩相挂钩,对任职时间较长、实绩突出,但因领导职数、结构要求以及工作需要等因素不能提拔任用的干部,可在核定职数允许的范围内,提高级别待遇。这就给低职务干部提供了充分的级别晋升空间,从而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与活力。三是建立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根据职位的特点、性质、管理需要以及人才成长规律的不同,可探索建立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体制,不同类型公务员设置不同类型的级别标准,并根据不同类别职位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方法。三、防止任职年龄层层递减。当前,干部队伍缺乏活力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由于任职年龄上的硬性规定,致使一些干部特别是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