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浙交〔2005〕388号)建立和完善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是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顿和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的治本举措,也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具体体现,是我们实施“六大工程”、实现浙江交通新跨越的任务之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信用浙江”的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交通建设市场为目标,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强对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诚信管理,建立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诚信监管保障体制,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信用体系,为顺利完成交通“六大工程”建设,实现浙江交通新跨越提供体制保障。(二)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基本建立完善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以适应交通建设发展需要。其主要目标是:,健全完善交通建设法规规章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各个层面的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行业信用制度和行业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评级指标,健全公开透明、查询方便、运行正常的信用信息系统。,强化服务,加强监管,通过积极探索和不断创新,有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立,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市场环境。。,走科教强企、诚实兴企、合法竞争的路子。(三)基本原则政府领导、市场运作、及时发布、信息共享、奖惩有力。即,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按照守法经营、诚实守信、失信必惩、保障有力的原则,营造良好的建设市场诚信环境,共同推进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二、积极推进守法诚信评价和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开展的综合信用评价(一)根据建设市场监管的需要,重点推进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是政府主导,以守法为基础,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记录,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评价。当前,计划用半年时间,先建立施工企业的评价系统,然后逐步扩大到监理、设计、业主和代建单位等,内容以与建设市场有关的法律责任为主要依据进行整理、分类,力求简明、科学,便于理解、记录和应用。对社会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可有所侧重,如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招投标弄虚作假、建设过程中频繁变更主要人员、质量安全问题、违反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逐步建立可向社会开放的建设市场守法诚信信息平台,提供网络查询,披露诚信情况。(二)以政府对市场主体守法诚信评价为前提和基础,积极探索社会中介信用机构开展的综合信用评价。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评价是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主要指经济信用,包括市场交易信用和合同履行信用)、守德(主要指道德、伦理信用)、综合实力(主要包括经营、资本、管理、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