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渝教办基函〔2012〕303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市教科院,委直属中小学:
为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科学指导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和全面普及,现将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从改革学校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力建设人才资源强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有效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落实措施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力度。将心理健康教育课时纳入学校课程设置计划,切实做到“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课时”,开课率力争达到100%。加强团体心理指导和个别心理辅导,规范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和心理咨询活动。坚持心理健康教育家庭、学校、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合力。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与校园文化建设紧密结合,积极创设有利于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强化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管理机构和研究机构,具体管理和指导本区域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配备力度,确保每个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教师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督导评估,确保心理健康教育顺利进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12月27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通知
教基一〔2012〕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2年,我部印发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各地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起到了指导和推动作用。为进一步科学指导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和全面普及,在认真总结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部组织专家对《纲要》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修订后的《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并将落实情况、问题和意见及时报我部。
附件: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
教育部
2012年12月7日
附件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012年修订)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健康和谐发展的教育,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生理、心理的发育和发展、社会阅历的扩展及思维方式的变化,特别是面对社会竞争的压力,他们在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扰或问题。因此,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需要,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进一步科学地指导和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认真总结近些年来全国各地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纲要。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必须高举中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学生心理和谐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把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心理发展任务,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
,要以学生发展为根本,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及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律,科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切实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坚持发展、预防和危机干预相结合。要立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的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和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全体教师都要树立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注重教育方式方法,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开展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