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549第27卷第9期卫生软科学 年9 月 Soft Science of Health Sep.,2013 ●医疗保险●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现状分析于 菲1,刘越泽2,张海林1 (,山西 太原 030001;,山西 太原 030001) 摘 要:通过阐述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机制,结合文献研究,并且从医疗保险的筹资渠道、筹资标准的变化、筹资方式等方面提出完善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的思考,以促进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的健康发展。关键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3-2800(2013)09-0549-03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重点保障城镇非从业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互助共济制度[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是指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过程中包括筹资渠道、筹资标准、筹资方式等关键环节中的一系列制度和做法[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问题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健康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筹资环节是关键环节,关系到所有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正常运转。 2007 年 11 月开始,太原市正式启动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是经过几年的发展,居民医保的筹资机制存在不足之处。为详细了解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笔者从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获得了太原市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的部分资料。本文通过阐述居民医保的筹资机制的现状,指出其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改进的措施,以促进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的健康发展。 1 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现状 筹资标准及筹资标准的调整从2007 年起,太原市居民医保中心针对太原市经济发展状况和人口学特征以及采纳了各区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的有关人员和领导的意见,到2012 年为止,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进行了两次的调整(见表1、表2、表3)。参保的人群范围包括:普通成年人、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成年低保人员、普通未成年人、未成年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低保人员共 7 类人群,并且针对不同的人群,筹资标准不同。从表中可以看出,总筹资额呈上升趋势,中央补助和省补助适当提高,市补助和区补助下降,个人承担的医保费用不变,其中60 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未成年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用承担医保费用。 表1 2010 年太原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元参保人员类别 合计 中央补助 省补助 市补助 区补助 个人承担普通成年人 320 40 20 40 40 180 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 320 70 50 100 100 0 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