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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抛石质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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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抛石质量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cengwaifai1314 2020/2/14 文件大小:22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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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下抛石质量管理办法.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三峡后续河道整治工程荆州一期水下抛石质量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前言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荆州段一期河道整治工程第一批实施项目(以下简称“三峡后续荆州一期”)水下抛石总量约150万方。有多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就是水下抛石。可以说,水下抛石质量控制是整个三峡后续荆州一期质量控制的重中之重。水下抛石质量控制的成败基本决定了三峡后续荆州一期质量控制的成败。为了切实提高三峡后续荆州一期水下抛石质量控制效果,确保长江堤防安全,特制定本质量管理办法。2、质量管理办法在工程开工前,每个标段应成立水下抛石收方小组,收方小组由建办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以及施工单位技术人员组成。抛石船舶就位后,需记录3张影像资料:1、船舶正面照(显示船舶编号以及堆石高度);2、船舶侧面照(显示堆积断面形状以及堆石高度);3、船舶证书照。对首次到达本标段的抛石船舶要进行首船称重计量法称重。称重前,验收小组共同对船舶的满载吃水线进行核定,同时对油仓、水仓装载情况进行记录,在船舷两边的满载线处(前、中、后)用水印线进行标识;通过挖掘机将石料转至定位船进行沉重,边称重边在船舷两边每隔10cm画一条水印线;石料全部沉重完成,在船舷两边的空载线处(前、中、后)用水印线进行标识,³计取,抛石体积=称重总重量/堆积密度。3、对首次到达本标段的抛石船舶还需办理船舶备案登记(见附表1:船舶备案登记表)将船舱内堆石体最大长度作为有效船长、船舱内堆石体最大宽度作为有效船宽、测量船舱底部到驾驶室一层作为有效船高,填入备案表。每天抛投施工完成后,建办现场代表和现场监理在线上办理船舶登记,将《船舶登记备案表》在QQ群(608597511)更新上传。第二天再将最新的《船舶登记备案表》下载打印,便于核对第二天所到船舶是否还需办理备案登记。4、对不是首次到达本标段的抛石船舶,收方丈量采用2、4、6制,即长度尺寸2个,宽度尺寸4个,高度尺寸6个,并计算平均值;根据抛石堆积断面选择三角形或梯形计算出抛石体积,与首船称重法水印线进行比较,两个之间取小值;将数据填入“五联单”并按要求进行签字;根据水下抛石验收要求还需抛投前、抛投过程中、抛投完成后影像资料,注意及时收集。5、各标段建办驻现场代表应将每天水下抛石施工进度表(见附表2《水下抛石日进度表》)报项目法人工程技术部。6、抛投作业前应请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水下地形测量并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需要可适当进行水下地形测量,用以指导抛石作业;抛投作业完成后,再次进行水下地形测量复核水下抛石完成情况。三、补充说明1、对已经在其他标段办理过登记备案的船舶,首次到达本标段,应对备案数据进行复核,如果测量数据在允许误差范围内(长:±50cm、宽:±30cm、高:±20cm),则不需重新备案;如果数据超过误差允许的范围,那么该标段建办现场代表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