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四章镇痛、解热、抗炎、抗风湿、抗痛风药
本章包括临床广泛应用的三类药物:镇痛药,解热镇痛、抗炎、抗风湿药和抗痛风药。
(一)镇痛药
镇痛药可防止剧烈疼痛引起的严重生理功能紊乱,在对症治疗中具有重要意义。镇痛药一般可分为阿片类(或麻醉性)镇痛药和非阿片类(或非麻醉性)镇痛药。前者使用后可能有成瘾性,因此开写处方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管理规定的适应证和数量。本节包括的阿片类镇痛药为芬太尼(注射剂)和哌替啶(注射剂)。它们均为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通过激动中枢神经系统的阿片受体而产生镇痛作用。
【药理学】本品为人工合成的强效麻醉性镇痛药。为阿片受体激动药,作用强度为吗啡的60-80倍。本品作用迅速,维持时间短;不释放组胺;对心血管功能影响小;能抑制气管插管时的应激反应。虽然本品对呼吸的抑制较弱,但静脉注射过快则也可抑制呼吸。可产生药物依赖(成瘾)性。本品的呼吸抑制和镇痛作用均可被纳洛酮拮抗。静脉注射1分钟即起效,4分钟达高峰,维持30-60分钟。肌内注射后约7-8分钟发生镇痛作用,可维持1-2小时。肌内注射生物利用度67%,蛋白结合率80%,。主要在肝代谢,代谢产物与约10%的原形药由肾脏排出。
【适应证】适用于麻醉前、中、后的镇静与镇痛,是目前复合全麻中常用的药物。
【禁忌证】
(1)支气管哮喘、呼吸抑制、对本品特别敏感的患者以及重症肌无力患者禁用。2岁以下儿童禁用。
(2)中毒性腹泻,毒物聚积于肠腔未能排出者。
(3)遇有血液病或血管损伤出现血凝异常时,以及穿刺的局部存在炎症时,不得经硬膜外或蛛网膜下隙给药。
【不良反应】
(1)-般不良反应为眩晕、视物模糊、恶心、呕吐、低血压、胆道括约肌痉挛、喉痉挛及出汗等,偶有肌肉抽搐。
(2)严重不良反应为呼吸抑制、窒息、肌肉僵直及心动过缓,如不及时治疗,可发生呼吸停止、循环抑制及心脏停搏等。
(3)大剂量快速静脉滴注时可引起颈、胸、腹壁肌强直,胸壁顺应性降低影响通气功能,一旦出现,需用肌松药对抗。
(4)硬膜外单独注人本品镇痛时,一般4-10分钟起效,20分钟脑脊液的药浓度达到峰值,同时可有全身疹痒,-,而且仍有呼吸频率减慢和潮气量减小的可能,应及时处理。
(5)本品有成瘾性。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国家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管理。
(2)本品务必在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胁)停用14天以上方可给药,而且应先试用小剂量(1/4常用量),否则会发生难以预料的、严重的并发症,临床表现为多汗、肌肉僵直、血压先升高后剧降、呼吸抑制、发给、昏迷、高热、惊厥,终致循环虚脱而死亡。
(3)心律失常、肝、肾功能不良、慢性梗阻性肺部疾病,呼吸储备力降低及脑外伤昏迷、颅内压增高、脑肿瘤等易陷人呼吸抑制的患者慎用。
(4)本品药液有一定的刺激性,不得误人气管、支气管,也不得涂敷于皮肤和黏膜。
(5)快速推注本品可引起胸壁、腹壁肌肉僵硬而影响通气。
(6)儿童对本药的清除缓慢,药物半衰期延长,容易引起呼吸抑制,故儿童用药应谨慎。
(7)本药能透过胎盘屏障,成瘾产妇的新生儿可出现戒断症状,孕妇应慎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C级。
(8)老年患者对本药的清除缓慢,半衰期延长,容易引起呼吸抑制,故应谨慎给药,用量应低于常用量。
【药物相互作用】
(1)禁止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如苯乙肼、帕吉林等。
(2)本品与中枢抑制药,如催眠镇静药(巴比妥类、地西泮等)、抗精神病药(如吩噻嗪类)、其他麻醉性镇痛药以及全麻药等有协同作用,合用时应慎重并适当调整剂量。
(3)本品与80%氧化亚氮合用,可诱发心率减慢、心肌收缩减弱、心排血量减少,左室功能欠佳者尤其明显。
(4)肌松药的用量可因本品的使用而相应减少,肌松药能解除本品的肌肉僵直,遇有呼吸暂停,持续的时间又长,应识别这是中枢性的
(系本品使用所致),还是外周性的(由于肌松药作用于神经肌肉接头处NZ受体)。
(5)本药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如呋喃唑酮、丙卡巴肼、反苯环丙胺)合用。
(6)与M胆碱受体阻断药(尤其是阿托品)合用时,不仅使便秘加重,还可发生麻痹性肠梗阻和尿储留的危险。
(7)静脉注射硫酸镁后的中枢抑制(尤其是呼吸抑制和低血压)作用,会因同时使用本药而加剧。
(8)与西布曲明合用,可发生5羟色胺综合征(高血压、体温降低、肌阵挛等)的危险。
(9)用本药后再使用胺碘酮可增加心血管并发症(如心排血量降低)。
(10)与纳曲酮(阿片受体拮抗药)合用可能会引起急性阿片戒断症状。
(11)纳洛酮等能够拮抗本药的呼吸抑制和镇痛作用。
(12)利福布汀可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