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45
文档名称:

多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docx

格式:docx   大小:96KB   页数:45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X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多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docx

上传人:傲雪 2020/2/22 文件大小:96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多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多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 目 录前言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第二节规划依据第三节规划任务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县域概况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和特点第四节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三章规划目标第一节规划的指导思想与原则第二节规划目标的内容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第一节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第二节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第五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一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划定目的第二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目的第二节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第七章重要用地安排第一节中心城区用地安排第二节城镇工矿用地安排第三节基础设施及其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第四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安排第八章土地整治规划第一节土地整治任务第二节土地整治安排第九章乡镇指标调控第一节农用地指标调控第二节建设用地指标调控第三节调控指标落实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制度管理第二节加强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第三节完善规划的技术调控第四节增强规划实施的公共参与力度前 言多伦县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锡林郭勒盟东南端。该县文化底蕴深厚,人文自然景观独特。以十七世纪末清康熙帝亲征噶尔丹获胜后会盟建寺为起点,开创了多伦蒙古草原寺庙之都和旅蒙商之都二百余年的繁荣。近年来,全县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低调务实、***创业,全力推进“三化两建”进程。2007年全县经济发生大的转变,开始从农业县步入工业化初级阶段,社会经济得到全面发展。目前,全县综合实力由全盟的第9位越升到第6位,由全区的第96位越升到前60位。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保障多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多伦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方针、政策,参照《锡林郭勒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开展了多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多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是城乡建设、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多伦县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多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9-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是编制多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其规划范围为县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多伦诺尔镇、大北沟镇、大河口乡和蔡木山乡四个乡镇,。规划期限为2009-2020年,基期年为2008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编制多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是落实锡林郭勒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指导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业、各类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政策,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重点解决多伦县近远期土地利用与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多伦县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第二节规划依据一、法律法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六)《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发[1998]第257号);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八)《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九)《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二、相关规划(一)《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二)《锡林郭勒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三)《多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四)《多伦淖尔镇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更名为多伦诺尔镇); (五)《多伦县交通运输“十一五”发展规划》; (六) 其他相关规划。三、相关政策文件(一)《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四)《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若干技术问题的通知》(内土规修编办字[2009]2号); (五)《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