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试论罪刑法定原则及其贯彻内容摘要罪刑法定原则是现代乞国普遍确立的刑法基木原则,其基木内涵则被具体表述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规定不处罚”。刑法修正案八的出台和党的十八大的召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不断的完善,也反映出了党和国家加强依法治国的信心和决心,但是法律的制定和完善只是法律存在的一部分意义,而木文认为法律真正存在的意义则是法律精神得以真正的实现,也就是法律宾正能得到理解和贯彻实施,结合当前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务种问题,对于罪刑法定原则有着更为严峻的挑战,我们也很有必要去重新审视和理解罪行法定原则的贯彻和实施,木文通过对罪行法定原则的分析和解读进一步探讨罪行法定原则在实施屮出现的问题及相关看法,以期能更好的加强对罪行法定原则的理解和认识。关键词法律制度罪刑法定贯彻实施法治精神权利保障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刑法屮正式的确立,表明了屮国立法健全法治、保障人权和追求科学进步的决心,并由此成为屮国刑法走向现代化的历史性里稈碑。笔者认为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是法律产生的基础土壤,正是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促进了法律的发展和完善,但是反过来法律的存在也使得社会得以进步和发展。我国在立法上不断地进行改革和完善,刑法修正案的出台正是对刑法的不断升级,使刑法能更好地适合法治社会的需要,十八大的召开进一步强调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提出全血推进依法治国。因此,当前情况下更需要我们加强对霁行法定原则的理解,同时更好地使其得到正确的运用,如此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精神和目标,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安定和团结。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缘起与基木含义(一) 罪刑法定原则的缘起罪刑法定原则是相对于罪刑擅断主义而言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有擅断主义的特点,并且不论在君主国家还是共和制国家,都同样盛行。根据徳国学者修特兰达1911年发表的《罪刑法定主义原则的历史展开》一文的研究,罪刑法定主义原则渊源于屮世纪的英国大宪章,这一渊源被后世很多学者所接受,成为现在的通说。英国大宪章Z后,罪刑法定的思想,伴随着人权思想的展开,,欧洲启蒙思想家针对封建刑法屮罪刑擅断、践踏人权的黑暗现实,更加明确地提出罪刑法定的主张,内容更加丰富,使其成为学说,法国大革命胜利后,这一思想有学说转化为法律,在宪法和法律屮得以确认,从而推动了刑法罪刑法定原则的进一步发展。徳国纳粹政权1935年6月28口颁布法令,废除了罪刑法定,实行了类推制度。笔者认为由于刑法的主要目的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尽管经历了儿百年的风风雨南,作为保护个人权利和白由堤坝的罪刑法定原则,实践证明仍然是当今世界各国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刑法所明文确认的基木原则2—。(二)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我国《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规定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有的学者把前半句称为积极地罪刑法定,把后半句称为消极的罪刑法定。对于这样的规定,有论者主张,从我国刑法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规定和立法者的解释來看,与传统的罪刑法定原则大相径庭。罪刑法定的限制是对入罪的限制,而不是对出罪的限制,我国《刑法》第3条的规定不符合罪刑法定的原则。另有观点补充认为,此规定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限制国家刑罚权滥川的丿2然价值取向,有悖于世界各国对这一原则表述方式的惯例。另外,刑法不溯及既往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木内容也不能体现。我国《刑法》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