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监理项目检查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在监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监理工作水平,增强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制定本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建的监理项目,重点为已完成报建或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提前介入的项目。二、检查层次公司检查层次分为联合检查和部门检查。三、检查频次1、联合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一次,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0个项目,具体检查项目将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确定在每季度检查开始前两周公布。2、部门检查频次为每月一次,检查项目应覆盖本部门已完成报建或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提前介入的所有项目,具体检查计划在每月检查前三天报联合检查组备案,当月已列入联合检查计划的项目可不再安排检查。四、检查时间安排1、联合检查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三周周六开始;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二周周日对上个季度的检查进行总结,全体监理人员参加。2、部门每月检查结果资料应于下月的第一周周日前报联合检查组备案,联合检查组负责汇总部门检查资料并向公司领导汇报。部门检查具体时间和总结由各部门自行确定安排。五、检查内容1、项目监理行为监控状况;2、项目实体质量监控状况;3、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状况;4、项目监理文档情况(重点为项目监理细则、旁站监理资料、监理验收资料、安全隐患整改资料、安全监理报告、监理审查资料等);5、项目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表现情况,以问答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二。六、检查组织1、检查主管领导为总经理助理王春华,检查实施负责人为监理一部经理王云庆;2、联合检查安排由公司负责进行,包括检查通知、交通组织以及相关费用支出等,具体检查联络人为办公室张艳芹;3、联合检查分检查和复查,分别成立检查组和复查组,检查组主持人应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复查组主持人应为该项目检查组成员;4、联合检查组成人员以5~7人为宜,复查组以2~3人为宜;5、联合检查或复查组组成人员为公司在监项目的总监或负责人或专业水平突出的监理工程师,每季度检查组成人员将随同检查项目名单一起公布;6、联合检查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公司领导或公司其他业务部门参加,但不列入检查组成员名单;7、列入联合检查组成员的员工,不得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必须得到联合检查主管领导的批准,并应自行在当季检查人员中邀请替代。七、检查准备1、受检项目总监或负责人及监理人员应于检查前一周将汇报材料(电子版)发至检查联络人处,联络人应于检查前三天将项目相关材料发至该项目检查组全体成员;2、受检项目部应尽可能全体监理人员参加,并且必须准备好应有的监理文档资料以备检查;3、受检项目总监或负责人应根据项目施工情况合理安排检查路线,以不干扰项目正常施工为原则;4、联合检查组成员根据项目情况准备检查所需物品或设备(如数码相机等),原则自带安全帽、雨鞋及简单的检测工具等;5、联合检查联络人应在检查前三天通知项目检查组全体成员,通知内容包括检查项目、时间、集合地点、交通方式、所需携带物品等。八、检查程序1、检查组主持人宣布检查组成员及分工;2、受检项目总监或负责人汇报项目监理实施情况;3、检查组检查项目现场实施情况,应留下影像资料;4、项目其他监理人员汇报所监理项目情况;5、检查组成员按分工检查项目监理文档和对项目部监理人员进行问答式考核,形成检查意见;6、检查组主持人汇总检查意见并取得检查组成员一致确认后当场宣读;7、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