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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简报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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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简报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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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简报2.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会议简报(第2期)主办: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承办: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时间:2010年8月21日大会主题发言主持人叶静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各位朋友,我非常荣幸受组委会的委派担任这一段大会主题发言的主持人。主题共有发言人七位,下面有请彭高建司长发言。彭高建(国务院法制办副司长):谢谢主持人,各位老师、各位朋友,上午好!在我正式介绍有关立法的相关情况前首先说些题外话。首先谈一下开会的感受,第一个感受是,这次会议规模非常大、人员非常多,这意味着社会法已经发展到了兴旺时期;第二个感受是,今天的与会人员面比较广,包括政府的、工会的、企业联合会的、工商联的,以及海峡两岸的,甚至还有英国学者家代表,说明社会各界对社会法研究的关注度在提高。下面我分三个部分简单给各位汇报一下去年八月份以来国务院法制办的相关工作情况。第一部分是社会立法情况的概述。一是《社会保险法》的立法情况。2007年年底国务院已经将该部立法草案报送人大常委会,准备于今年十月份提请审议通过。大家已经看到了这部法律的草案,各位专家学者也已经提出了很多良好的建议。社会保险法的通过,离不开大家的支持。二是《社会救助法》的立法情况。去年一年我们花了很多心血在这部法上,国务院领导也非常重视,国务院和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多次的协调与沟通,但是由于各方面原因,这部法律目前还没有报送到人大常委会。三是《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的立法情况。该条例将于9月1号施行,这属于社会救助领域的专项立法。第二部分我重点将这两年正在修订的几个相关条例给大家汇报一下。第一个是《工伤保险条例》。修订的条例很有可能今年年底出台,于元旦开始施行。这里面主要做了两方2面的工作,一是提高了工伤伤残补助的待遇水平,二是简化了程序。与之相关的是职业安全卫生,这方面也是我们这次年会很多论文的主题。第二个是《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这个“规定”我们正在进一步修订。其中我们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是执行难。当前对于权益保护执行难、执行不到位情况突出,大约有57%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要解决这一难题首先要理清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其次要落实好部门之间的分工。另外还要考虑一些新的范围和标准要不要提高的问题。第三个是《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这个条例对于促进就业和提高劳动者职业水平作用巨大。这里有两个大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促进就业法和职业教育法的关系,二是培训资源的整合问题。除此之外还有《事业单位条例》、《无障碍建设条例》、《表彰奖励条例》等等。第三个部分我介绍一下明年我们即将审查修改的法规,由于时间关系我在这里简要叙述一下:第一是《企业工资条例》、第二是《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条例》、第三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是《反对家庭暴力法》、第五是《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条例》等。我们希望通过这次会议能够听到在座各位专家对我们工作的建议,恳请大家批评指正。主持人:下面有请周长征老师点评。周长征(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对彭高建司长的发言我主要谈三点:第一,通过彭高建司长的介绍,我感到我国社会法的立法体系正日益健全,立法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立法的方式越来越开放、越来越科学,在这方面国务院法制办的贡献有目共睹。第二,在立法走向健全的过程中,学界要加强对法律解释方法的研究,这方面我谈三点个人的体会,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第一点,要从主观解释走向客观解释。过去对法律的解释过多停留在对字面意思的理解,我觉得将来要把法律解释放到大的社会背景中去,绝不能把参与立法的机构、个人包括国务院法制办的解释作为解释的标准。除了法律规定有权的解释机关人大常委会,其他一些个人的解释、立法机构出版的书籍等不能作为依据。立法的社会背景是我们理解法律的关键线索。第二点,对社会法的立法解释不能停留在国家制定法层面,还要关注实际运行中的法律,特别是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和判例。因为纸上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必须通过贯彻实施才能成为真正的权利。如各地法院在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指导意见可能跟立法有所差异,但是对这种现象不能简3单地批评,而要采取宽容、理解的态度,积极地了解法院面临的困难。第三点,在劳动合同解释方面,不能简单地从形式上解释,还要注意双方的合意包括合意的过程。另外,我们还应该关注社会法立法过程中的普遍规律和中国特色。不管是中国还是国外,社会法立法普遍遇到资金缺乏的困难,立法带来的成本主要由企业和地方政府承担,很容易受到后两者的抵制。另外,社会法立法还存在一个政策法律化与法律政策化的问题,所以如果中央立法要很好地得到贯彻实施,必须转化为地方政策。主持人:谢谢高彭建司长的精彩发言,谢谢周长征教师精彩点评,下面有请全国总工会郭军部长发言。郭军(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各位会员、各位理事好,各位先生、各位女士好。感谢组委会给我一个机会,针对劳资政策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