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河南直管统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44KB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河南直管统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doc

上传人:国霞穿越 2020/3/20 文件大小:44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河南直管统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河南省省直管县统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省直管县各项统计工作,促进统计事业发展,依据《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豫发〔2011〕7号),特制定如下工作意见。一、工作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统筹兼顾的原则,建立与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相适应的统计体制,理顺统计工作关系,促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充分发挥统计在建设中原经济区、加快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中的职能作用。二、省直管县享有的统计工作权限省统计局在统计工作上对巩义、兰考、汝州、滑县、长垣、邓州、永城、固始、鹿邑、新蔡10个省直管县实行直接指导和管理,赋予省直管县与省辖市统计局相同的统计职能。省直管县统计数据实行直接向省统计局报送制度,省直管县的基层报表和综合报表直接报送省统计局,同时抄送所在省辖市统计局。省直管县设置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直接报省统计局审批。三、支持省直管县开展统计工作的主要措施1、统计工作部署省统计局部署各项工作时,对省辖市与省直管县一同部署、一同安排。召开涉及下一级的工作会议,通知省直管县参加。各项工作部署直接安排到省直管县,在各类检查中将省直管县与省辖市同等对待。省辖市部署统计工作时一般不再包括省直管县。省统计局直接对省直管县统计局的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在统计法制建设、名录库管理、大型普查和统计调查、数据审核认定、数据与信息发布、数据处理平台建设、统计基础建设等工作上直接指导和管理到省直管县,省直管县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开展统计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统计局按照与省辖市相同的原则指导省直管县深化统计改革,加强统计建设,推进省直管县统计事业发展。2、统计调查组织省统计局组织的各种统计调查、普查和专项调查,要按照省直管县模式统一组织实施。省统计局各专业要调整相关统计调查制度,以适应省直管县的需要。省统计局组织的对“三上”法人单位的统计调查要满足省直管县的需要;凡对省辖市有代表性的抽样调查,要满足对省直管县的代表性,保证能够利用调查资料推算省直管县数据。省统计局指导省直管县建立与省辖市基本一致的核算体系,确保省直管县的统计工作适应直管工作需要。3、统计数据审核与认定省统计局在核算、基本单位、农业、工业、建筑业、贸易、服务业、房地产开发业、投资、能源、社科、文化产业、城镇住户和农村住户等专业对省直管县实施“下管一级”。相关专业依照本专业统计数据审核评估办法和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省直管县数据进行审核,审核认定后反馈省直管县及所在省辖市,并计入省直管县所在省辖市总量。所在省辖市不再对省直管县数据进行审核评估。4、统计数据质量控制管理省统计局按照与各省辖市相同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和统计数据可信度评价方案,对省直管县统计数据质量进行管理,确保统计数据不出现趋势性误差和大的偏差。省直管县各类统计数据以2010年为基期,与所在省辖市进行数据交割,确定各自的基数,以便于以后年份的比较。5、统计信息发布省统计局对外发布数据时单列省直管县数据,以省辖市其中项形式列出。省统计局向省委、省政府报送GDP核算和有关专业数据及对外新闻发布,单列省直管县数据。从2011年5月份数据开始,省局编辑印刷出版的领导参阅材料、《河南统计月报》、《河南统计提要》、《河南统计年鉴》和各类统计出版物,单列省直管县数据。6、部门统计实施直管省直各部门统计工作亦应对省直管县实行直接管理。省统计局要制定规范部门统计数据报送的相关文件,对部门统计实行省直管县体制提出明确要求。分专业召开会议,对涉及省直管县的部门统计工作进行部署和业务培训。从2011年5月份月度数据开始,省直部门统计在提供《河南省部门统计数据报告制度》相关报表中涉及省辖市数据时,要同时向省统计局提供省直管县数据,并提供国民经济核算及其他统计工作所需的省直管县统计资料,确保省直部门与省统计局同步实施省直管县统计数据的管理,省直部门对其提供的省直管县数据资料的质量负责。7、资金管理与物资划拨对涉及中央和省下拨的项目资金,需下拨到省直管县的,由省统计局直接核定。国家和省下拨的用于普查和大型专项调查的物资、用具和设备,由省统计局直接发放到省直管县统计局。8、统计工作评比考核省统计局对省辖市的统计工作评比,扩大到省直管县,按照与省辖市相同的条件,对省直管县统计工作进行评先、表彰和奖励。省直管县统计局及各专业年度工作总结直接报送省统计局,由省统计局对省直管县统计工作进行考核。9、统计队伍建设省直管县在任命本县(市)统计局局长时应征求省统计局党组意见。省统计局直接指导省直管县的统计队伍建设,帮助省直管县提高统计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指导省直管县提升统计业务能力。四、业务培训省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