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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杭州市气象防灾减灾标准(示范)创建工作方案为积极应对当前全球气候变暖带来各类灾害频发的形势,切实提高基层防范和抵御各类气象灾害的能力,依据《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发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的通知》(国减办发〔2010〕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服务“三农”工作的意见》(浙政办〔2010〕157号)、《关于做好2010年气象防灾减灾示范乡镇(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气发〔2010〕71号)、《杭州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工作服务统筹发展的意见》(杭政办〔2011J11号)精神,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扣杭州大城市建设和城乡统筹区域发展主题,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和“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夯实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基础,提升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遇灾自救互救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杭州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工作目标及建设任务按照浙江省气象局关于全面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街道)、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的要求,以促进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基层防灾减灾组织体系,完善各类灾害监测预警网络,优化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深化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切实提升基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2011年-2013年(三年内)建成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街道)100个、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村)30个。2011年建成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街道)60个、示范社区(村)10个;2012年、2013年各建成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街道)20个、示范社区(村)10个。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三、建设标准(-)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街道)建设标准(主要有六方面内容):气象防灾减灾职责、保障到位。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分管领导,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运行保障落实。气象防灾减灾组织建设到位。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有气象协理员。所辖各村有气象信息员,农业“两区”有气象工作联系人,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有气象联络员。各项工作有考核制度。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站建设到位。有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有固定人员担任气象协理员,有工作职责和工作规范。气象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到位。有乡镇(街道)所在地小气候代表性的自动气象站、有能覆盖全乡镇(街道)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接收设施。农业“两区”内有对园区小气候和农业气象灾害开展实时监测的气象设施。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农业园区有气象预警信息传播设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到位。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确认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每年组织一次以上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培训到位。有科普宣传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讲座。乡镇(街道)领导参加气象知识学****对责任区内气象协理员和气象信息员进行培训。(二)气象防灾减灾示范社区(村)建设标准(主要有六方面内容):、保障到位。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有气象防灾减灾年度工作方案,并落实工作性经费,保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施。气象防灾减灾组织建设到位。有开展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所需的办公场所,有气象灾害防御的工作制度、责任制度、设备管理、联络员职责和任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气象防灾减灾队伍建设到位。有一名气象联络员具体承担相关工作,明确区域内重点单位(学校、医院等)联系人,能及时开展气象灾害灾情及服务需求的收集,并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气象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到位。可通过网络获取当地最新气象监测信息,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设施。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到位。有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通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工作认证,每年组织一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演练。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到位。设置防灾减灾专栏开展相关宣传,每年至少组织1次气象防灾减灾知识讲座或相关影片进社区活动。四、工作安排(一) 组织部署。年初,市气象局提请市统筹办将相关要求纳入“新农村”建设等考核,各地组织部署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街道)、示范社区(村)创建工作。(二) 推进建设。年中,各乡镇(街道)、示范社区(村)对照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市气象局及各区、县(市)气象局,城区气象工作责任部门协助、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创建工作。(三) 组织验收。第四季度,各区、县(市)气象局,城区气象工作责任部门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标准乡镇(街道)、示范社区(村)预验收,市气象局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社区(村)进行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