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
文档名称: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doc

格式:doc   页数: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doc

上传人:tmm958758 2016/3/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1、转让人持有依法取得的农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和该宗地上房屋的房产证,产权清晰无争议;2、转让人转让该宅基地使用权后仍有合法的住处,能保证其基本生存需要;3、该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4、受让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为实施村镇建设规划,移民扶贫搬迁规划需要使用农村宅基地的;(2)家庭农业人口人均宅基地总面积低于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3)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和港、澳、台属需要使用农村宅基地的;(4)户籍制度改革后,城乡居民双向流动,城镇居民回乡定居、户口迁往农村且无房居住的;(5)法律、法规允许在农村居民点定居并拥有合法房产的其他公民。5、转让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须事先经拥有该宅基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成员表决同意。此外,本农民集体成员有优先购买权。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因购买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专项用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具体办法由土地所有权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要求确定。6、没有房产的空闲宅基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应当按照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程序由农民集体收回。严防倒卖宅基地使用权。7、对该农民集体成员由于历史原因或者继承房产等原因形成的的一户多宅和宅基地超占问题,可以与土地承包、农民集体收益分配等挂钩,通过经济手段调整农民集体内部土地使用不公平问题。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由于历史原因或者继承房产等原因使用本农民集体宅基地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应当由土地所有权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要求确定,以推动这类空闲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