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籀长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王筛妮甁请学位级别抛变论文『学位授,。卜府:学位论文评㈨人:指导教师姓名年
摘要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尤其是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产权制度既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理论问题,又是当前引发矛盾最为尖锐的现实问题之一,从而成为近几年来经济学者、管理者、决策者十分关心的问题。随着我国各项改革步伐的加快,许多新的经济形式和模式不断涌现,原有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对其创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论文以陕西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试点项目为背景,采用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当前我国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产权制度创新进行充分分析。本论文首先分析了土地产权理论的基础理论,其次分析我国集体建设用地及陕西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产权现状,并着重分析和评价了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中的几种产权模式。本论文的创新点是:我国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嫩流转产权制度应该坚持土地产权人格化、产权制度交易费用最小化的基本原则,按照现代产权理论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产权的权益,明确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所有权代表和相应的权利、义务,将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确定给村一级农民集体迕裎被,这样能够减少村民小组之间的权属纠纷,稳定农村土地关系。打破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流转的单一性,使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与国有建设用地所有权能进行双向流转,并允许集体建设用地在各个所有权主体之间流动。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能够实现有偿、有期限的流转。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可以通过出让、出租、作价入股、联营等方式取得,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兴建的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等非经营性用地可实行无偿划拨。参照国有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来确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期限。鼓励民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多种形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存量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和用地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土地使用者按时足额缴纳土地使用费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租或转让。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基础上设定抵押权,允许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充分发挥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融资功能。关键词;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土地产权土地产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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髀相关概念.┟窦逅薪ㄉ栌玫氐母拍迄今为止,“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概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谢H嗣窆埠凸恋毓芾矸实施条例》中并没有明确的定义,只是在《土地管理法》的有关条文中对与之相关的问题作了若干规定,依据这些规定,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①不是农用地、不是未利用地,而是经依法审批由农用地转成的建设用地:②不是国有土地,而是所有权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作者认为,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概括为农村集体土地中已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存量建设用地,包括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乡、村企业建设用地及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窦逅薪ㄉ栌玫亓髯5母拍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的含义是指农民集体建设用地在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条件下,土地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转让、出租、作价入股或出资等方式参加交易的行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流转是指土地权利的流转,而不是土地用途或功能的流转,这里所指的“权利”,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的对集体土地的占有、经营、使用、收益、部分处分等权利。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包括两大部分,即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之间的流转和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向城市建设用地的流转峦厂————丁——恪!!!!!I稀!!!。它包括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地役权等多项权利。土地产权也同其它财产权一样,只有在法律的认可下才能产生,它是土地制度的一个核心问题。所谓土地产权制度,是指社会对土地资源本身所含的种种权利的设置以及关于这些权利的分配、享有和转让规则。它主要涉及到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土地产权制度的产生源于土地资源稀缺性所引起的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要求:二是土地产权制度的首要内容是关于土地权利的设置,即土地产权中每一种权利都可以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之间流转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向城市建设用地流转出租入股联营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乡镇村建设用地向城市建设用地转化图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流转示意图兼并
看作独立的物,或可以占有,或可以买卖,或可以转’止,或可以抵押等,也可以有自己的价格;三是土地产权制度安排的关键环节是土地诸权利的分配,将日益复杂的权利在每个主体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以使土地资源向充分、有效、合理、节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