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房屋赠与过户手续及费用 1. 签署确认书赠与人与受赠人一起到房管局签署确认书, 并带齐相关资料,如该物业的产权证或购买合同等;双方房地产赠与人同受赠人就无偿赠与协议, 表明无偿赠与是赠与人的真实意愿, 接受赠与是受赠人的真实意愿。另外, 补充一点, 在赠与业务当中, 如果受赠人为未成年人, 赠与人单方出具的赠与书亦有法律效力。收费情况: 签订委托书时至少要收齐工本杂费, 其中包括测绘费, 100 平方米以下的每份 50 元,公证费每份 200 元,查册费 100 元。 2. 评估收费情况: 评估费是该物业的评估价的 5‰, 但每宗至少要收取 1000 元。由于是赠与业务,评估价通常会较市价低。 3 .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 2 %。 4. 缴纳税费收费情况: 到房管局办理赠与登记, 这个环节的收费比较复杂,到了房管局之后,会对该物业再重新作出评估,其中包括: 契税为房管局的评估价的 3 %; 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 %; 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为每宗 80 元( 每多一位受赠人, 则加 10 元)。以上三项一般都由受赠人支付。还有一项是土地出让金,则按所受赠物业的房产性质而定, 如部分没有交纳出让金的房改房则要赠与人补交。值得一提的是, 如果赠与房产是房改房性质的, 则经过此赠与手续之后,就改变了其性质,转为商品房。 5. 出新房产证注: 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 则免契税。如父母与子女之间或夫妻之间的赠与则免除契税。 2011-12-18 一、私房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为: (一)私房转移登记需提交的资料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②买卖合同(原件); ③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注: 1 、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 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公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 收件窗口领取), 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 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 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 、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 、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 收件窗口领表——收件窗口交件——契税、收费窗口交税费——发证窗口验件、领证(三)私房交易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 住宅 6元/ 平方米, 非住宅 10元/ 平方米, 双方 50%, 按实际转移部分计算。 2 、登记费:购房人交纳①住宅: 80元/ 套; ②非住宅: (1)100 (含 100 )平方米以下的 80 元/宗; (2)100 —— 500 (含 500 ) 平方米以下的 120 元/宗; (3)500 —— 1500 (含 1500 ) 平方米以下的 200元/宗; (4)1500 —— 3000 (含 3000 ) 平方米以下的 300元/宗; (5)3000 —— 10000 (含 10000 )平方米以下的 500 元/ 宗; (6)10000 平方米以上的 800 元/ 宗。 3 、契税:购房人交纳①住宅:个人购买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