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Ellington Electronics Technology Co.,Ltd. (广东省中山市三角镇高平化工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楼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本发行人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12, 2011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1,9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元/股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通过依顿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High Tree Limited(高树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依顿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依顿投资。通过高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High Tree 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Limited的出资,也不委托他人管理High Tree Limited。锁定承诺担任本公司董事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同时承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深圳市中科龙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1年2月21日 1-1-1
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7>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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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9,900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51,9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依顿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通过依顿投资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High Tree Limited(高树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依顿投资的出资,也不委托他人管理依顿投资。通过高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对High Tree Limited的出资,也不委托他人管理High Tree Limited。担任本公司董事的李永强、李永胜、李铭浚同时承诺: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起人股东深圳市中科龙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科宏易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二、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处理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上市方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得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决议有效期为自2010年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