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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援助法律关系及各方责任.doc

上传人:ttteee8 2020/4/12 文件大小:7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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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援助法律关系及各方责任.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论法律援助法律关系及各方责任法律援助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成绩斐然,,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4万余件,是的倍,受援人数达67万余人,为当事人取得利益55亿多元,法律援助已成为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服务的重要渠道。[①]法律援助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不长,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都有待探讨。其中,法律援助法律关系及法律援助各主体所承担的责任问题对我国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理论和现实意义。一、法律援助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援助法律关系是由有关法律援助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在管理、实施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受援人及国家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②]法律关系包括三大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法律援助法律关系也是如此。法律援助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管理、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受援人。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为实施主体,其中法律援助机构是管理、提供法律援助的主体,法律援助人员是具体实施法律援助、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获得法律援助的公民为受援主体。法律援助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由有关法律援助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法律援助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locAlhoSt法律援助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援助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法律援助行为的实施结果。法律援助法律关系是三方法律关系,包括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之间的关系,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人员之间的关系,法律援助人员与受援人之间的关系。二、法律援助中的法律关系要想搞清法律援助中的三方关系,不能法律援助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而应当将其分解。法律援助行为包含了三个具体行为,法律援助机构决定给付法律援助的行为,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具体实施法律援助的行为,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虽然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职责,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援助的每个环节都是政府行为。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为申请人提供法律援助的行为是行政行为,但法律援助机构不能独立完成法律援助,必须要有法律服务机构的配合。我国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负有法律援助的义务,法律援助机构有指派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援助的权力,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人员之间是依法的行政行为。接受指派后,法律服务机构和受援人之间建立委托关系,这种委托关系虽然和普通的民事委托关系有所不同,但本质上仍属民事关系。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援助机构与受援人之间是一种行政给付关系。行政给付也叫给付行政,指行政主体在公民失业、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它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通过授益性活动,积极地提高、增进国民福利的公行政活动。行政给付的特征有:1、它是行政机关履行国家行政管理法定职责的活动,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给付的对象是特定的公民,即有特殊困难和特殊情况的公民;3、行政给付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政行为;4、行政给付的内容是赋予被帮助人一定的物质权益或与物质相关的权益。[③]从目前来看,不管是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还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政府确定的法律援助机构都是履行政府法律援助职责的部门,都是实施法律援助行为的行政主体。[④]现代法律援助,是国家应尽的职责,行政给付就是这种国家责任的具体化。法律援助作为一种国家责任,通过对生活困难和其他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保证他们获得基本的生存权利,使其不因为贫穷而得不到法律上的帮助,符合行政给付的定义和特征。法律援助正日益成为一种重要的行政给付形式。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法律援助人员指具体实施法律援助、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在我国当前,主要包括法律援助公职律师和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的社会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职律师是指专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承办有偿法律服务案件,由政府支付工资与法律服务费用的专职人员。社会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要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只有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时才称之为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人员根据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关于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人员之间的法律关系,有人认为是行政委托关系,即法律援助机构将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的责任委托给法律援助人员实施。[⑤]本文的观点是:法律援助机构与法律援助人员之间是行政命令关系。行政命令指行政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