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东北财经大学本科考试工作管理规定
(2005 年 9 月 22 日修订、印发)
东北财大校发[2005]129 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使考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
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
育部高教司[1998]33 号),以及《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
容。考试工作包括:考试组织、考试方式、考试资格认定、考试命题、试卷印
制与保管、阅卷与成绩评定、成绩登录等环节。
第三条考试是评价学生学习成绩和学业质量的重要方式,目的在于指导和
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检验其理
解程度和灵活、综合运用的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考试也是检验教师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的方式之一,通过考试促进教师更新教
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第四条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
学科基础必修课和选修课、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等,都要进行学期考试或考查,
实践教学环节也必须进行考
核。
第五条我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均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参加所修读课程的考试
或考查,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本科学生的考试工作。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领导
第七条全校的考试工作在主管教学校长以及教务处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
依照本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协调;各院(系、部)的考试工作由主管
教学院长(主任)依照本规定、教学计划及学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条学校和各院(系、部)均应抓好考试各个环节的组织领导工作。在期
末考试前,学校召开教学院长(主任)和教学秘书参加的考试工作会议,布置考
试工作;各院(系、部) 召开专门会议,传达有关考试的文件,明确考试工作职
责和纪律要求:
⒈院(系、部)领导办公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落实考试工作的措施、要求
和安排;
⒉任课教师、监考教师和年级辅导员会。研究布置有关考试的各项具体工作,
包括组织复习、命题、监考、试卷的评阅、成绩评定与管理、考场纪律等;
⒊学生动员会。明确复习考试的目的、要求,严肃考风、考纪,培养学生诚
信考试、遵纪守法的品格和作风。
第三章考务工作
第九条考试形式
⒈可根据课程性质及要求,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论文、实际操
作考核等不同方式;
⒉在全校范围内开设的公共基础必修课、学科基础必修课以及专业必修课须
采取统一命题的闭卷考试形式。公共基础选修课、学科基础选修课和专业选修
课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非闭卷考试方式;
⒊如采取非闭卷考试方式,任课教师应于每学期教学结束前四周将经院(系、
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的具体考试方案报教务处审批,经批准后的课程可
采取非闭卷考试方式。
第十条考试资格
⒈凡按规定办理选课或重修手续的在册学生,正常参加课程教学活动,均可
参加课程考试;
⒉学生参加期中考试的资格由任课教师认定。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取
消期末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