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特急
气科函〔2013〕64号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关于发布
2014年度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指南
和征集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各直属业务科研培训单位和企业,行业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教便函〔2013〕43号)精神,瞄准气象现代化战略目标,围绕现代气象业务发展需求,依据《天气研究计划(2013—2020年)》、《气候研究计划(2013—2020年)》、《应用气象研究计划(2013—2020年)》和《综合气象观测研究计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四项研究计划”)重点任务部署,按照“上下结合、以自上而下为主”的组织方式,在强化顶层设计并统筹考虑适当范围内征集建议基础上,我局组织编制了2014年度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以下简称“行业专项”)指南(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关于强化科技创新驱动现代气象业务发展的意见》(气发〔2012〕111号)精神,集中主要科技资源,以组织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方式,引导行业优势力量,优先解决战略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重大关键科技问题,利用适量科技资源,以组织少量面上项目方式,统筹解决关键环节和区域特色科技问题。2014年度行业专项重点项目依据指南所列任务引导,面上项目不再编发指南,由申报单位依据
“四项研究计划”有关关键环节和区域特色任务部署组织申报。根据2014年度行业专项组织工作安排,现将有关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条件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条件应满足《公益性行业(气象)科研专项管理办法》(气发〔2012〕57号)相关规定。
。
。
二、申报与受理程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
“气象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以项目负责人填写、所属项目组织单位审核方式进行。
,方可组织推荐申报项目,没有注册的单位请先注册。项目组织单位指各省(区、市)气象局、中国气象局直属业务科研培训单位和企业,气象行业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以及其他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或组织。
,没有账户者须先行在系统上注册,且由所属组织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填报项目信息。
4. 项目申报必须使用项目负责人本人账号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完成后,提交组织单位管理员,请组织单位管理员对本单位组织推荐的项目建议认真审查把关后上报。
5.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5日24:00,请务必在此前完成网上提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完成网上填报后,请从系统下载带水印的项目建议简表(PDF格式)并打印输出,经项目组织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0日前报送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简表中所列项目组主要参加人员必须本人签字。
三、项目申报材料编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