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闽侯县教育局侯教〔2008〕88号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闽侯县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实小、实幼、特校,县教师进修学校:根据福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福州市教育系统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榕教职改〔2008〕1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年度考核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做好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一)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政策2008年我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继续执行闽教职改[1998]019、020、021、050号等文件规定。1、评定教师职务,其任职年限、送审代表作刊载时间、表彰时间、班主任工作年限、教学工作量申报时间截至当年8月31日止。年度考核至2007-2008学年度。2、申报对象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申报人员学历层次达标,但所学专业与申报的学科岗位职务不一致或不相近的,要经高校四门以上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并取得所教专业学科课程结业证书(由进修的院校出具证明,并加盖高校公章)。党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相应学科的可视为本专业进修。4、申报人员学历层次达标,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但与已取得的任职资格学科不一致的,任职年限内必须在申报学科岗位上任教满3年且当年仍在申报学科岗位上任教。5、1957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须取得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参加高校4-6门本、专科主要课程进修,仅作为继续教育学时,不能视为合格学历。6、根据闽委办[2000]159号文件规定,选派到宁夏支教的人员支教时间可计算为担任班主任年限,按满教学工作量计算,并按其参加支教时间缩短晋升时限。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的和由教育主管部门选派到民办学校挂职的干部,其任教时间可计算为担任班主任年限。7、普通中学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职在编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其任初、中级教师职务期间必须有农村任教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经历。申报评审材料中必须附有经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部门验印的《福州市城乡中小学学校对口交流教师任教情况登记表》。8、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高、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取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2006年9月30日前已通过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考试的教师在评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予以认可)。工作地点在乡镇及以下和大学本、专科计算机专业毕业的中小学教师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9、凡男45周岁(含45周岁)、女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的中小学英语专任教师申报晋升英语学科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须取得英语听说能力B级等级测试合格证书。10、2007年度被评委会否决的人员,2008年度可以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1、继续做好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业务考核工作。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以及省评学科的均要参加市组织的业务考核。英语学科参评对象,必须用英语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12、认真贯彻落实榕职改[2006]58号文件精神,建立完善个人承诺和申报材料公示制度。各学校必须将有关评审条件、岗位设置、工作计划以及申报人选的任职条件等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将申报人选提交的送审材料在学校范围内展示3天,让教师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