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招股说明书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坊兴路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3-1-0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预计发行股数: 4,000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元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 16,000万股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周福海先生、于丽芬女士、周吉女士及周福海5>和周吉共同控制的无锡市吉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发行人股东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唯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和罗功武、李志军、浦俭英、张俊华、陈国琴、陈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实际控位峰、朱锡秋、肖明、周益新、秦芳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承诺: 的股份。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福海、周吉、罗功武、张俊华、陈国琴、李志军、周益新、浦俭英同时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发行人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年11月2日 1-1-1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2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福海先生、于丽芬女士、周吉女士及周福海和周吉共同控制的无锡市吉伊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股东深圳市南海成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唯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兰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东罗功武、李志军、浦俭英、张俊华、陈国琴、陈位峰、朱锡秋、肖明、周益新、秦芳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福海、周吉、罗功武、张俊华、陈国琴、李志军、周益新、浦俭英同时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经公司董事会一届十三次会议及200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前形成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三、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及其他重要事项,并认真阅读“风险因1-1-3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素”章节的全文。 1、市场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本公司主营产品“精密铝管、专用型材和高精度棒材”主要供应汽车零部件生产商用于汽车热交换系统、底盘系统、悬挂系统和制动系统零部件的制造。2010年1-6月、2009年度、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