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内部审计独立性内部审计论文一、内部审计独立性涵义(一) 传统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概念我国的内部审计是在政府审计的推动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审计法》规定, 内部审计一方面在行政上作为本单位的一个职能部门, 受经理层领导对本单位的其他职能部门和企业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活动进行检查、评价和监督; 另一方面在业务上, 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代表国家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这种类型的内部审计被称之为”监督导向型”的传统内部审计。与之相适应, 审计理论界一般将传统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概念表述为: 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活动时相对于管理层所持的独立立场, 即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应独立于被审活动之外、独立行使审计职权, 不受管理层和其他职能部门和个人的干涉。其目的即试图体现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但这种对内部审计机构及其人员个人独立性的强调, 无疑是将内审机构及其人员置于本单位领导层的对立面, 使其处境尴尬。众所周知, 我国内部审计从一开始建立就受到政府审计的行政干预,本来就缺乏足够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而内部审计人员是作为本单位的职工在本单位领导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与本单位的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这从客观上使得内部审计的独立性难以实现。(二) 现代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概念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并已于 2002 年正式实施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 将内部审计定义为: 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 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显而易见,在新定义中突出了内部审计的“咨询”特点以及“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这种类型的内部审计不同于“监督导向型”, 而被审计界称之为“服务导向型”。我国内部审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在加入 wto 的新形势下,应借鉴国际行业的先进经验, 顺应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 尽快将我国内部审计转变为“服务导向型”。即不再代表国家审计机关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对企业进行监督, 而是首先要在不违背有关法律的前提下, 维护企业法人的自身利益, 突出对内监督和服务职能, 其职责在于以整个企业的经济活动为对象, 针对管理和控制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 以防范各种风险, 确保企业各项管理和业务经营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帮助组织实现其经营目标。与“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相适应, 在重新修订《国际内部审计师职业实务标准》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条款中, 要求内部审计活动是独立的, 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工作时是客观的。该新标准给内部审计下的新定义,反映出内部审计人员不再固执保持个人独立性这一现实, 而更为强调的是组织上的独立性、内部审计人员个人的客观性。笔者认为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应具有充分的组织地位以使其完成审计职责; 内部审计负责人向组织中的最高决策层负责并报告工作; 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自由地不受外部干涉地决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工作和交流审计结果。而所谓客观性则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应独立于他们所审计的活动之外, 在执行审计中保持一种独立的正常状态, 不将对所审计事项的判断从属于他人的意愿。只有当能自由客观地进行审计工作时, 内部审计人员才是独立的, 才有可能做出公正的、不偏不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