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利与环境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期间最后、时间最长的一个实践性教学环节,对培养学
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以及进行专业能力综合训练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培养学生探
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提高综合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设
计(论文)的质量是衡量教学水平和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为切实做好我院的毕业设计(论文)
工作,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教学要求及时间安排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要求:
1、训练内容:毕业设计(论文)应根据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全面提高学生应用所学知识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专业素质,其训练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与人合作、相互交流、团结协作能力;工作计划和组织能力;创新
意识、创业精神和创造能力。
(2)资料收集、文献查询、文献资料归纳能力;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外文阅读与翻译
能力。
(3)方案选择、比较能力;理论分析、技术分析能力;工程或工艺设计及实验研究能力。
我院应根据训练要求和内容,合理设计训练环节,按专业要求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大纲。
2、时间安排:
(1)根据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一般安排 14 周。
(2)工作程序和步骤按照水利与环境学院 2011 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日程安排执行。
(3)我院统一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形式审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我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办法进行,学院、系部都要重
视和加强对工作环节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
第四条学院工作职责
学院要确定主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和毕
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制订系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职责,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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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个环节要有跟踪指导、检查、督促、协调和质量监控。其主要工
作职责是:
1、贯彻落实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结合学院专业特点制订实施细则和质量监控细则。
明确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目标,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对教师及学生进行工作
动员。
2、根据专业培养计划和教学基本要求,组织制订或修订各专业各方向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
纲。
3、审查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格。学生若有专业基础或专业课程未修读合格,且这些
课程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有较大影响,学生应先修读完成这些课程才能参加毕业设计(论文)。
4、审定指导教师资格。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名单由学院审定
后,报教务处备案。指导教师确定以后,不得随意更换。
5、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按照选题要求,组织专家对毕业设计(论文)课题进行会审,
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6、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督促、检查和质量监控。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检查各阶段工
作进展和工作质量,考核各阶段指导教师的工作。
7、制定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措施,明确重点培优对象,将保送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各专
业学习成绩排名(不含课外活动或社会活动所加分数)前 20 名的学生、对某些研究方向具有浓厚兴
趣的学生作为重点培优对象,并有针对性的在论文选题设计、开题报告、外文翻译、毕业设计(论
文)正文等各个方面加强指导,有意识的引导这些学生深入探讨。
8、组织审查学生外文翻译、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9、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进行形式审查;组织毕业设计(论文)
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复查成绩评定情况;对专业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
进行确认,也可组织院级答辩,最终确定成绩。
10、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参加校“优秀奖”、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奖”评选。
11、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有关资料及时报送教务处。
第五条答辩委员会职责:
(1)制订答辩程序和答辩场地、人员、纪律等方面的规定。
(2)聘请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教师。
(3)审定学生答辩资格。
(4)指导全院答辩小组的工作,协调答辩中的有关问题。
(5)审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综合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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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第六条系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对教师及学生进行工作动员。
2、组织专业教师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