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管理文件版本号行管类目行政 A/0专业类目行政部共4页文件编号 XZ/13/001 生效日期 2013/5/1 发文单位□公司领导 3份□行政部 1份□生产部 1份□财务部 1份□档案资料室1份■通用□部门□张贴□试行□党支部 1份□品管部 1份□销售部 1份□工会 1份起草部门编制初审会审批准工伤处理流程及问责管理制度 ,规范工伤事故处理程序,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最大限度地降低公司和员工因工伤事故带来的风险。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工伤处理原则因违章违规事故造成的工伤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相关人员没有受到安全教育或处罚不放过;没有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3. 工伤认定 出现以下情形视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从事本公司岗位工作而导致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工伤事故范畴; 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醉酒导致伤亡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 因违规违纪、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而导致伤亡事故;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工伤认定: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发生的事故按照国家规定及本制度相关情形进行工伤认定。 4责任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享受工伤保险或意外险。 由人力资源部专员负责员工参保事宜,定期将变动后的参保名单与各部门进行核对。如因漏参、误参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人事专员承担,视事故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工伤事故上报流程: 生产类员工工伤事故上报流程: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员工工伤车间主任生产部负责人 职能类员工工伤事故上报流程: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员工工伤直属主管部门负责人 公司所有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至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每月30日前将本月度发生的工伤事故汇总备案,注明生产类、非生产类工伤事故。 发生中型以上工伤事故的,人力资源部须在事故发生后 2小时内报至常务副总经理处。 . 5发生特大型工伤事故的,须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至董事长处。 如因隐瞒员工工伤事故,致使人力资源部未及时报案而无法理赔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的, 人力资源部将按上报流程追究隐瞒人责任,并由隐瞒人承担经济损失。对大型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对产生事故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处以行政和经济的处罚。 责任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事故发生后的上报、工伤理赔相关工作、工伤事故认定、鉴定,负责按照公司工伤认定流程与工伤发生部门确定工伤事故责任并依据工伤事故责任对工伤事故进行责任追究处理,参与事故整改措施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