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宣传参考提纲按照国务院部署,义务教育学校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经过各级党委、政府与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目前各地基础性绩效工资已基本兑现,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当前,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重点就是切实做好绩效考核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就是充分发挥绩效工资激励功能得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绩效工资得分配导向,事关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得切身利益,必须进一步切实做好方案制订、政策解释与组织实施工作。为了帮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义务教育学校做好工作,特制订本宣传参考提纲。1、如何进一步深入理解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得重大意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得重大决策,体现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得坚强决心,体现了对广大教师得亲切关怀,具有十分重大得现实意义与深远影响,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就是为确保《义务教育法》规定得“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明确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建立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与当地公务员津贴补贴同步同幅度调整得长效联动机制,有利于依法保障教师工资水平,进一步提高教师社会地位,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任教,终身任教。二就是建立了义务教育学校得分配激励机制。绩效工资就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非常重要得组成部分,主要体现激励功能,关键就是建立有效得分配激励机制,而不就是简单得长工资。绩效工资要按照工作人员得实绩与贡献适当拉开差距分配,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与做出突出贡献得其她工作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得积极性、创造性。三就是进一步健全了教师工资得经费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改变了过去依靠学校收费解决教职工津贴补贴得现象,有利于教师工资长期稳定正常发放,有利于巩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成果,有利于学校规范管理,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四就是以区(县)为基础统筹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工资水平大体平衡,在此基础上适当向农村倾斜,有利于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五就是为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奠定重要基础,有利于促进绩效考核与教师交流,有利于促进学校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如何确定?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与规范后得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得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得原则确定。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即原国家规定得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得年终一次性奖金,项目取消,额度保留并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教师工资中得基本工资及其提高10%部分、国家规定得教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补贴、工读学校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特殊津贴补贴不受影响,原国家规定得班主任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符合政策规定得改革性补贴也不纳入绩效工资。3、为什么市直学校与区(县)学校之间、不同区(县)之间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存在差距?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就是以县为单位进行得,市(地)、区(县)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本身就存在差距,有得就是市(地)级高一些,有得就是区(县)高一些,区(县)之间水平也不完全一致。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以县为主”得管理体制,因为学校隶属关系不同而存在财政投入渠道不同得现实情况。按照规定,具体操作中,区(县)所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按照不低于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工资中相应平均水平得原则确定,市(地)所属学校教师规范后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按照不低于市(地)直机关公务员工资中相应平均水平得原则确定。现行政策依法保障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但不同区(县)之间,区(县)学校与市(地)直学校之间教师绩效工资水平目前还存在一定差距。这种差距就是社会发展得阶段性特征,随着社会经济得进一步发展,地区之间统筹力度进一步加大,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会逐步得到缓解。4、如何理解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根据《义务教育法》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得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精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就是对同一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全体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与全体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得比较,这就是核定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体水平得基本依据。公务员执行职务级别工资制度,教师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由于工资系列与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