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商业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比较
商业医疗保险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比较
课程大纲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介绍
国寿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介绍
理赔案例5>分析
理赔建议
投保建议
有了新农合还要买康宁的理由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
我辖区行政村内的农民(不含现役军人)均可在街道以户为单位参加合作医疗。参合农民享受合作医疗的权利和履行合作医疗的义务。
筹资标准
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10元。每年在12月底前交清次年个人应缴资金。
门诊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按照涪城区卫生局制订的《涪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前(试行)》、《涪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范围(试行)》执行,支付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医疗补偿费用。主要包括:门诊治疗费、检查费、药品费等。慢性病主要指:Ⅱ期以上高血压,心脏病并发Ⅱ级以上心功能不全,饮食控制无效的糖尿病,失代偿期肝硬化,脑出血、脑血栓恢复期,严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衰等。
患以上慢性病的农民,由本人申请,凭区级医院诊断证明材料,经涪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专家委员会鉴定,报涪城区合全医疗服务中心审批后领取《慢性病就诊证》,该证每年底由涪城区合作医疗服务中心审核一次。
门诊费用的报销标准与报销办法
1、报销比例:
街道定点医院:普通门诊费用补偿10%,慢性病门诊费用补偿15%。
同时,实行中医药分开核算制。中医药部分,符合合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范围、基本药口目录的,定点街道医院均按普通门诊纲用20%、慢性病门诊费用25%进行报销。
2、封顶线:
(1)单次封顶线:街道医院25元。
(2)纯中药门诊处方:街道医院30元。
(3)全年累计报销封顶:普通门诊不超过8次/人;慢性病门诊全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慢性病患者个人的年度住院、门诊累计合作医疗报销费用总和不得超过25000元。
门诊报销办法
参合农民在定点街道医院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凭《合作医疗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薄),门诊收费发票、费用清单或复式处方等凭证,直接在就诊的街道医院内设合作医疗服务站现场审批报销。
住院报销范围
报销范围按照涪城区卫生局制订的《涪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试行)》、《涪城区新型农村全作医疗诊疗服务项目范围(试行)》执行。
参加合作医疗的“五保户”、农村“低保户”或政府规定的其他民政对象在住院医疗费的报销中,取消起付线,其封顶线以上和非报销范围的医药费用,按有关规定从民政救助资金中解决,但报销总额不超真实性医药总费用。
住院费用的报销标准与报销办法
45%
200元
辖区外市内定点县级医疗机构
30%
800元
非定点医疗机构
40%
400元
市内市直医疗机构
55%
200元
市内县级医疗机构
65%
50元
辖区内定点卫生院
报销比例
报销起付线
医疗机构
住院费用中医药部份的报销标准与报销办法
65%
200元
辖区外市内定点县级医疗机构
50%
800元
非定点医疗机构
60%
400元
市内市直医疗机构
75%
200元
市内县级医疗机构
85%
50元
辖区内定点卫生院
报销比例
报销起付线
医疗机构
绵阳城区医院级别介定
绵阳城区市直医疗机构:绵阳